Jack Liu拿著Cissy Chen的照片(资料图) “你相信他真的没杀人吗?”本周二下午,北岸华裔女子Cissy Chen被杀案有了初步结果。陪审团一致裁定,Cissy Chen的伴侣Yun Qing(Jack) Liu谋杀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这一结果引起了华社热议,很多人周三一早一见面,问的都是本文开头的那句话。 对于一些人来说,这让他们大吃一惊。在Cissy Chen尸体被找到后,警方和媒体似乎一直在渲染Jack Liu便是凶手,而他事后的一些反常行为也让人不由得不起疑。而另一些人则自认有先见之明:“连死因都不知道,谋杀从何谈起?” 那么,在一些人口中“毫无疑问是凶手”的Jack Liu为何被判无罪呢? 检察官的观点和未被呈堂的证据 从2012年11月Cissy Chen失踪,到本周二陪审团裁定出炉,在超过2年半的时间里本案细节被反覆讨论,我们来做一些简要回顾:2012年11月5日晚9点半,Cissy Chen的伴侣Jack Liu报案,称当天5点半出去散步的Cissy Chen还没有回来。失踪案发生后12日,警方罕见的将本案升级为凶杀案,但并没有拘捕任何人,只是传讯了Jack Liu。 2013年3月,警方认为一辆2002年白色Nissan休旅车对调查至关重要,公开征集线索。 2014年3月,Cissy Chen的尸体被找到。警方通过DNA和齿科鉴定确认死者身份,但高度腐烂的尸体无法上找到任何证据。4月初Jack Liu被捕,被控谋杀罪。 2015年6月16日,Jack Liu被裁定无罪,当庭释放。 Cissy Chen案的庭审拖了很长时间,一波三折,不断有新的疑点出现。纵观整个庭审,检察官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Cissy Chen和Jack Liu的关系不佳,感情濒临破灭。 Cissy Chen的家人、朋友和前同事的证词证明,双方曾多次激烈争吵。 其次,Jack Liu有明显杀人动机。除关系不佳外,Cissy Chen在失踪前正联络律师修改遗嘱,将遗嘱受益人由Jack Liu改为在中国国内的家人。阻止Cissy Chen修改遗嘱,这是非常合理的杀人动机。 第三,Jack Liu行为反常,说法前后不一。Cissy Chen出门散步一般和Jack Liu同往,但当天Jack Liu没有去。Cissy Chen散步最多半小时,但Jack Liu声称当天直到8点多Cissy Chen的朋友打电话,他才意识到不对劲,这不符合常理。此外,Jack Liu曾在当晚7点多给Cissy Chen在中国的家人拨电话但没有接通。他最开始不承认打过这通电话,但随后又改口说打过,原因是担心Cissy Chen的安全,但这和他的另一个说法冲突(8点多才意识到Cissy Chen可能失踪)。更何况,如果担心Cissy Chen,为何不致电奥克兰的朋友,而要打电话回国呢? 另一个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是JackLiu拇指的伤势,他告诉警方这是搬花盆弄伤的,但一会说是CissyChen失踪前,一会说失踪后。 最重要的一项证据是警方通过CCTV监控发现,Jack Liu曾在当晚8点多驾车离开,30多分钟后回来。他的行车路线往南,并非Cissy Chen散步的方向,却和Cissy Chen被拋尸的地点方向一致。警方相信,这30多分钟正是Jack Liu处理尸体的时间。 此外,在Jack Liu裁定无罪后,媒体披露还存在另外两项重要证据,但法官认为“太主观”而没有呈堂。陪审团根本不知道这两个证据的存在。 首先是Cissy Chen好友Cindy的证词。据Cindy称,Cissy Chen失踪当天早上曾给她打电话,咨询请律师修改遗嘱的事情。在这通电话中Cissy Chen说:“如果有一天我死了,请帮我报警,Jack Liu一定是杀死我的凶手!”法官Sarah Katz认为,这一证据就好比“被害人对自己死亡的预言,然后在坟墓里指证凶手”,法官认为这可能会对陪审团造成巨大干扰,哪怕是潜意识的,因此不能呈堂。 另一个证据是案发后数日警方在Jack Liu家中发现的一张字条,上面用中英文写著“谋杀”、“争吵”、“和好”等字眼。 警方认为,这是Jack Liu为应付警方盘问做的“排练”。对此Katz法官认为,尽管这张字条看起来“有点古怪”,但没有证据显示这是谁写的,什么时候写,为什么写。她认为陪审团无需考虑这一证据。 律师:没有直接证据!在陪审团退庭商议前,Katz法官在循例指引中指出,本案缺乏直接证据,检察官依赖的是一连串的“环境证据”,如果要将JackLiu定罪,陪审团必须认定这些证据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但从陪审团的裁定来看,他们显然被辩方律师说服了。 Jack Liu的辩护律师Michael Kan甘镇宇是一名华人律师。 他在结案陈词中表示,本案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指向被告人,检察官甚至无法证明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死亡方式和死亡地点,仅凭被害人亲友的单方面说辞就定罪是极不公平的。 对于检察官提出的疑点,辩护律师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反驳。 对双方感情不和的说法,辩方证人、被告人Jack Liu的儿子Lia-Li Liu作证说,就在Cissy Chen失踪几日前,他还和父母共度了一个下午。当天他们在家中设宴,还玩起了乒乓球。 他表示为父亲遇上了一个能理解他的伴侣而感到开心(Cissy Chen并非其生母)。Lia-Li Liu的说法和Cissy Chen的其他亲友大相逕庭。 对于杀人动机,辩方律师指出这仅仅是警方的猜测:“事实上没有任何证据能说服大家相信这一点。”对于Jack Liu手上的伤口,律师同样指出警方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和Cissy Chen的死亡有直接关联。相反,他认为Cissy Chen的体格健壮,如果JackLiu与其发生打斗并致其死亡,不可能身上不留下大的伤口。 对于检察官最为倚重的CCTV监控录像,辩方律师表示,短短30多分钟Jack Liu根本不够时间将体重70公斤的被害人拋尸。同时,拋尸地点泥泞不堪,植被茂密,但事后警方在被害人身上、车里完全找不到任何痕迹能证明他到过拋尸地点,也没有摄像头发现被告人的车在附近出现。因此,CCTV监控录像除了能证明被告人当时离开家一段时间外,什么也证明不了! “我没有杀人,我很平静,没什么特别感觉,我从来没有担心会被定罪”;“我一直在祈祷,从来没有让Cissy失望”,当庭释放第二天,Jack Liu对媒体记者如是说。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