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離境半年中国的"养老金"就应停
时间:2013-02-28 00:00 来源:新西兰 先驱报 作者:New Zealand 点击:次
东方网1月30日消息:上海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举行的港澳委员座谈会上,市政协委员,香港环球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叶温金燕指出,应尽快弥补制度漏洞。建议对两类人群参照国外模式,一旦离境半年,即停发养老金。(中国现在发的是退休金,不是养老金——笔者注)。第二类人群是退休後去国外定居或长期在国外居住的。建议可参照澳大利亚的做法,对於领取养老金人士,凡是离境6个月以上,从第7个月开始,停止发放养老金。 根据言论自由的原则,谁都可以发表意见,正确的不正确的都可以发表。作为政协委员发表的意见,且在报章网络等传媒上刊载了,就值得注意。如果是不正确的意见,就可能造成不好的影响,甚至可能造成不良的後果。 一,从合法性讲,不应停发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离休、退休、退职的归侨、侨眷职工出境定居的,其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照发。 1993年7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公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归侨、侨眷职工出境定居後------其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继续发放。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了《关於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第二十条:归侨、侨眷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出境定居。经批准出境定居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离休退休退职的归侨侨眷职工出境定居的,其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养老金照发。 2004年6月,国务院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按照国家规定退休(离休)的归侨、侨眷获准出境定居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退休(离休)待遇不变。归侨、侨眷退休(离休)後出境定居又回国就医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我们早些年在中国离退休来到境外定居的,多是因为子女移民来了後才来的。故应属侨眷获准出境定居。 1985.9.18,国务院侨办侨政司和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联合发出了(85)侨政字笫119号文件:关於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後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规定:已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後,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对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规定的退休待遇。 以上这些,都说明了出境定居後,继续享受其退休(离休)待遇的合法性。 二,继续照发,是合情合理的 前述的立法,也说明中国对已退休的职工是关心的,出国定居了,仍然保留其退休待遇不变。其实这也是符合国际惯例。世界大多国家都是这麽做的。 这样做,不仅是合法,而且是合情合理。尤其是在中国,50年代、60年代、70年代的职工工资都很低,绝大部份每月只是几十元而已。他们干了一辈子,仍然是囊中羞涩,没有什麽积蓄。而这些人多是在国家工业建设的起步时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可以说他们的一生,都是无私地奉献给了国家。他们年纪老了,退休了,每月拿这点退休金,是完全应该的。他们之中有些人退休後,出国来到异国他乡,仍还要靠这退休金生活。他们仍然是拿如同在中国的那一份退休金,没有给国家增多负担,而是减少了一些其它方面的负担。就从这一点来说对国家来说也是一好事。难道国家还要停发他们的"养老金"吗?!难道国家在经济上还要从他们身上打这个主意吗?! 现在中国发放的是"退休金",而不是"养老金"。 中国的退休金是发给退休职工的。是由所在单位给的钱。1997年以前是由各单位直接发给退休职工。1997年以後开始实行了改由社会保险局统一保管发放。但钱的来源还是从各单位交给社会保险局,而不是从国库出。职工在职时给单位和国家创造了劳动价值,到退休时基本失去了劳动能力,单位就理应负责退休职工的生活费用,无论他们走到那里,都应发给退休金,以资他们能安度晚年。这是全世界的常情常理。这是他们的个人收入,如果停止发放,则是不合情理的。有的国家或单位,是职工退休时就一次性发给退休金。现在中国是按月发给。 在新西兰也有退休金,也是由单位发给退休职工的。新西兰的养老金,则不只是退休职工才有,只要是符合要求条件就有,是国家给所有老人的福利。 新西兰的养老金,并非离境半年就停发。而是按海外国家和地区分三类不同情况区别对待:第一类是与新西兰有社会保障互惠合同的,如澳大利亚、英联邦等8个。如出境到这8个国家,多长时间都基本是100%;第二类,是到太平洋岛国与新西兰有特别便利协定的22个国家,则根据在新西兰居住的年头不同,有50%至100%;第三类,到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如到中国超过半年,且是回中国长期居住,则是按20岁至65岁期间在新西兰居住时间,按比例不同情况给,0%至100%不等。 澳大利亚的国家养老金也并不是出国半年以上就停发,而是按工作年限的居住时间按比例发。 新西兰26周停发的情况,是当已取得养老金的老人,在短期离境,但又没有预先申报,或没有充足理由,超过26周不返回,则会停发养老金。而且此做法,是针对新西兰的"养老金",与中国现在发放的退休金性质完全不同。 中国的退休金是个人收入,无论你走到那里去,也无论你去多长时间,都是100%。无论国家政府,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扣发。也希望大家对"养老金"、"退休金"的不同性质,进一步了解清楚为好。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