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潮流速报(新西兰特产网) www.XinXiLan.Tech 用心提供新西兰的各种资讯,想要我们帮您找什么,点这里告诉我们!

新西兰特产:旅游景点,移民+留学,新西兰蜂蜜,奶粉,红酒和保健品

当前位置: 新西兰特产 > 新闻 >

新西兰霍律师说法系列连载:《影响西方社会的十大名

时间:2016-02-09 00:00来源:新西兰 先驱报 作者:New Zealand 点击: N

  12.7 大股东诉会计师案
  甲看好一家制造电器的上市公司。电器公司在1984年3月向股东发出预警,说市场不好股值可能减半,5月公司的执行董事在财政年度报告中公布了初步资料,证实了公司的状况,股票继续下跌。甲方有意抄底,目的是全盘接管。到了6月,公司向股东公布了年度财政报表。那时甲方已经持股29.9%,看到财务报告后依当地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向其他股东出价收购剩下的股份,最终控股。控股后发现公司的实际状况比了解到的要糟得多。甲于是起诉那位元负责财务报表的会计师,认为会计师失职、提供一份“怠忽”性报表,甲方索要公司目前的市价与依财务报表公司显示所值之间的差价。甲方的理由是他是依据这份财务报表来做大规模收购,报告显示公司有大量财政盈余而实际上恰恰相反存在巨额亏损。
  法院要解决的问题是,依甲方所描述的情形,被告(会计师)对甲方有没有法律上的“谨慎责任”。确定了这个责任,才能判定违背这个责任而造成的财产损失要不要赔偿。
  一审说没有责任。二审说有责任,理由是如果甲方是单纯的外来投资者便没有责任,但当时他是以小股东身份出现,而作为股东他有权利依赖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并相信财务报表的准确性。这个观点被上议院驳回。
  上议院判定没有责任,理由如下:
  第一,原告(甲方)无论是作为现任股东还是潜在投资方,出具财务报表的那一方对他都不构成法律上的责任。“疏忽性报表”成为诉因的前提取决于提供报表的人对原告依赖报表的程度和性质有主观认知,而这种认知是需要双方对彼此有明确意思表示的。公司会计师也好,审计师也罢,在准备和公布这份报表时,无从知道甲方会依据报表所提供的资料来决定收购整个公司(即购买所有剩下的股票)。
  第二,针对公司,英国(和其他国家一样)有专门的法律条款要求公司的报表依会计制度制订、审计制度审核,其中心目的是供公司内部管理而不是给外部投资人提供资料分析。
  这里,如第一条所列,公司的会计师、审计师并不知道有人要通过收购股票来接管公司。上议院引用新西兰1978年的一个判例 ,案情相妨,新西兰的法官引英国早先的“黑得利”案,但强调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假定一方自愿为另一方提供专业意见,便构成“自愿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双方如果都明确无误一方会依赖这个意见做生意上的判断,由此招致经济损失,提出意见的那方势必要承担法律责任。有趣的是,新西兰上诉法院这三位大法官当中一位叫库克的法官,还将民法与合同法上的损失进行了比较。面对经济损失,他认为民法下的法律救助,意在恢复或挽回损失掉的那一部分;而合同法的法律救助,则在于实现原本想通过履约而达到的目。
  这个判例确定以后,对于这一领域的法律认知,新西兰的法官们(和其他国家的法官们一样)取得了一致。这是上诉法院的判例,在当时上诉法院是新西兰境内最高法院,因为终审法院是英国枢密院。值得一提的是,库克大法官(Robin Cooke 1926 - 2006)在新西兰做了二十几年大律师(1964年成为“御用大律师”Queen』s Counsel)、继而做了二十几年大法官之后,又在1996年以75岁的年纪,成为英国上议院一名大法官。他出生在惠灵顿,他的爵号依他在惠灵顿的出生地,叫“Baron Cooke of Thorndon”(崧盾库克男爵)。“崧盾”的附近就是使馆区(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就在这),再旁边便是维多利亚大学,他在维大法学院获得法学位。在全球法学院前500强中,维大法学院排第19位;而前40强中,新西兰法学院占了三位 。新西兰法官成为英国上议院坐拥爵位的大法官,也说明“共同法”体系下,法律无国界、智慧和知识共用的一个现象。
  回到本案,上议院在判定被告会计师没有法律责任的同时,也确认上市公司的会计师、审计师“某种情形下”必须对股东负责以维护公司的正常管理,但就股东而言,其利益的保护在于公司本身,股东以自身的权利(即因股东身份产生的权利)告公司的会计师、审计师,这种情形尚属罕见。
  “大股东诉会计师案”推翻了“屋主诉市政府案”中将“距离”与“可预见性”等同视之的先例。但凡经济类案件,“大股东诉会计师案”确定的原则为后来的法院所广泛引用。上议院为这个原则确立了三个测试准则:(1)对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可否合理预见?(2)因当事人之间法律上的距离是否产生法律上的关系?(3)让被告承担法律责任是否公平、正义、合理并且符合公众政策原则?
  这三个测试标准前两个直接从“啤酒蜗牛案”中的“邻居原则”中发挥,后者则从“屋主诉市政府案”中引申 —— 尽管那个案例作为判例被推翻,但去伪存真,正确的地方还是要保留和吸收。这也是判例法的一个妙处:不仅整块的肉可以大快朵颐,就是“下水”、“边角料”都有价值。“大股东诉会计师案”中的三段测试,就是从二审结论中得来的,尽管二审的判决被三审否定但它的逻辑推断是有价值的。二审判例以及“屋主诉市政府”案例,都收集在“判例汇编”中,供律师和法官引用、学者研究、法学院学生学习。因为断案不仅在于结论,更重要的是形成结论的理由和推理方法。记得笔者在奥克兰大学法学院学习时,老师们反覆强调:“因此被告有罪”不会得分,“因此被告有罪是因为以下理由”才能得分。
  “大股东诉会计师案”中确定的三个测试标准(即“Caparo three-stage test”)从1990年至今,成为这类案件中的公认准则。23年来,诸多大小案件均依照这个判例确定的原则断案。最近也是最有轰动效应的当属英国2011年“夜总会持刀伤人案” ,肇事者被判无期徒刑——这是刑事部分,不是本案讨论之列。本案涉及的是民事部分,受害方诉夜总会失职,必须对协力厂商(肇事者)行为负责。

  《影响西方社会的􀎜大名案》通过错综复杂、纵横交错的具体案例,通俗又系统地介绍英美法系判例法(又称海洋法、共同法),内容涉及民法、商法、公司法、金融法等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经常涉猎的法律法规。本专栏以经典􀎜大案例为主线,涉及判例逾百,这些既可综合分析,亦可以个案来体会。在英美法系这样的法治国家和地区经营事业抑或通常所说的安居乐业,首先必须了解这里的司法环境和“游戏规则”。这个专栏有一部分内容选自作者已经出版的《蓝天白云》(北京:朝华出版社2015版,网购请联络文轩网:winxuan.com)和《海外创出四重天》(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版),但大部分内容来自专门为本报这个专栏所提供的最新文章。涉及文章内容和相关法律问题需要与作者讨论和联络的,请发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或加作者微信(RaymondHuo0292001999)。
  霍建强(Raymond Huo):新西兰高等法院律师;Shieff Angland Lawyers (谢福安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新西兰第49、50届国会议员 (任法制和财经委员会常委);中国政法大学荣誉教授;“新西兰中文周”发起人及联席主席。
  《霍律师说法》是霍律师就法律和时事而发表的“说法”,就相关话题泛泛而论,并不针对具体问题,因此不可视作并替代相关问题之具体法律意见。遇到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不咨询律师而盲目依照这些文章所提供的资讯而致后果,本媒体及文章的作(译)者不负任何责任。
  DISCLAIMER (免责声明): The contents of this publication in relation to the Raymond Huo on Law column are general in nature and are not intended to serve as a substitute for legal advice on a specific matter. No responsibility is therefore accepted by the author(s)/translator(s) and this newspaper /website/social media for
reliance on any of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in this public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