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卡托河的毛利部族昨天早上在惠灵顿高等法院开始向政府发起对Mighty River Power电力公司部分私有化案的法律申诉。 由怀卡托Tainui、Ngati Ata、Pouakani和其他河流部族组成的怀卡托河堤坝基金会与毛利委员会一起,为了阻止Mighty River Power电力公司的出售,向法庭主张应对毛利的水资源所有权和权益作出定义。 根据政府的计划,在明年3月至6月的第一阶段将出售电力公司50亿至70亿纽币的股份并以“混合所有模式”运营公司。毛利组织怀卡托Tainui曾在2010年就河流管理问题与政府达成协议,称不会涉及土着民的权利主张问题。现在问题讨论的焦点是出售Mighty River Power的股份是否会改变水资源的性质,怀卡托Tainui将会说“当然会”,而政府则会坚称不是那麽回事。 毛利基金会的律师Helen Cull称,计划将Mighty River Power电力公司从《国有资产法》的管辖范围转移至《公共财物法》的范畴而没有首先确认毛利人对水资源的所有权和权益有违《怀唐伊条约》的原则,因此是非法的。 高等法院法官Ronald Young也质疑了Cull提出的一些观点,称即使修改了《资源管理法》允许国有资产的部分出售也不会阻止政府确认毛利人对水资源的所有权和权益。国会可以而且也确实变更了公司经营的商业环境,他们有权利这麽做。 政府将从今天下午开始提交反对意见。据信,政府将申诉决定部分出售电力公司不需要在法院进行裁决,因为这不是法庭的管辖范围。相关法案已经在国会通过,法庭对此并没有管辖权。预计该听证会将展开4天讨论。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