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82岁的John Pinder在家里突发中风,被他的同居女友、54岁的华人张菊帆女士送往奥克兰医院。没想到这一送竟然意味着John现在无法回家。目前,John被安置在养老院。 张女士说:“我希望他回家,John自己也希望回家,我完全有能力照顾他,为什麽他就不能回家呢?”据她说,John也坚决希望回家。John患有慢性心脏衰竭,高血压,白内障,髋部骨折,并装心脏起搏器,得坐轮椅。 张菊帆说:“可能就是因为我说了一句,可以用中医的方法给他做理疗,就引起了奥克兰医院的反感,也导致他们通过法院剥夺了我照顾他的权利。” 《刮痧》是一部电影,讲述了一位在美国生活的华人妈妈,因为给儿子刮痧被认为虐待孩子,剥夺了监护权的故事。如今,类似的文化冲突在新西兰上演。 突然发病紧急送院自此无法回家 John和张女士生活在一起已经6年了。据张女士介绍,John对自己非常依恋,两人几乎形影不离。 去年9月6日,John坐在厨房的椅子上看着张女士忙碌。突然,John毫无徵兆的倒下,面色青紫、脉息全无。张女士急忙把他平放在地上,打开门窗,拿起报纸给他面部扇气,做人工呼吸、按摩心脏,掐人中,在他耳边不断呼唤:“回来吧,回来吧。”八、九分钟後,他喘上气来了,脉搏也慢慢恢复了。张女士告诉他:你刚才心脏都停止跳动了。John说自己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麽事情。 发生紧急情况时,张女士按了紧急救助信号,但急救中心一直没有来人。所以张女士又打111,过了15分钟後,急救车来了。John此时已经完全醒了,对张女士说:“我不去医院。”John非常恨奥克兰医院,他说老人进了这个医院後,接着就是太平间了。张女士觉得还是去医院检查更放心。看到John这麽不情愿,张女士对救护车司机说,那就去Middlemore医院吧。然而,John还是被送到了奥克兰医院。 张女士说,自从进了奥克兰医院後麻烦不断。送到医院的时候,John的脸部有些抽,但是手脚还能动,当时医生诊断他是中风。张女士说,按照常规应该打一种针,可以阻止手脚麻痹,但是医生不给打,说他年纪太大。还说,如果他再次心脏停止跳动,则不再施救。张女士非常着急,认为医院怎麽能这样对待老人呢,她说:“如果你们不救的话,我就带他回家。” 当晚,老人被送到中风病房。第二天医生告诉他,John当天夜里两次心脏停止跳动,因此决定给他安装心脏起搏器。张女士跟John商量说:“给你安装心脏起搏器,有80%的希望,20%的风险。你同意吗?”John说:“你觉得呢,你如果认为我能装,就装吧,如果你觉得我是个麻烦,我死就死了吧。”张女士说:“我这麽救你,怎麽能让你死呢。” 做完手术後,张女士和老人希望回家疗养,但医院要求老人去康复中心恢复。康复中心每周3次,每次30分钟理疗。张女士认为这样的康复治疗时间太短,等於没做,所以希望自己做按摩。但医院不允许张女士做,甚至不允许她碰老人,张女士想给老人活动活动腿脚,医生、护士、护工都围攻她,说担心安全问题。 张女士非常担忧,她知道中风病人3个月之内的恢复很重要,不及时训练,肌肉会麻痹。因为担心老人脑瘫,她就一直不停地在老人耳边说:“你一定要活着,我一定会带你回家的!”John也一直不停地说:“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训练师让John借助装备走路,他无法做到,腿迈不出去。医生认为他无法接受训练,决定让他去养老院。张女士说:“我带他回家,请中医做治疗,做针灸和理疗,他肯定还能站起来。”John以前做过针灸,吃过中药,对於中医也有好感。但是医院对於中医疗法非常反感,坚决禁止John回家。 在康复中心,由於老人手动不了,张女士喂老人吃饭,但护士禁止她这样做,要老人自己锻炼吃饭。老人眼睛有白内障,看不清东西,手不灵活,终於在她不在的时候把一碗汤洒在腿上,烫伤了自己。护士从此不禁止她喂老人了,她每天赶在吃饭之前去医院,还在超市买一些新鲜水果带给老人。但是没想到,後来烫伤老人也成了他们送老人去养老院的一个理由。 认为老人无法得到照顾医院将其强送养老院 就在此时,医院方面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老人去养老院,并剥夺张女士的监护权。 在医院方面开的出院单上,说明了老人的身体状况非常不好,需要有人长期24小时照顾。可能是出於对中医中药、针灸按摩等医疗方式的反感,或者因为文化差异,对於张女士的护理方式不认同,医院方面显然不认为张女士可以给予老人所需要的合适照顾。此外,医院还认为张女士不许老人去养老院是为了老人的养老金,并且说她不了解John的病情,无法照顾老人。 更重要的是,医院方面认为已经82岁高龄的John的判断力和决定力都出现了问题。换言之,医院方面认为老人明确表达的“要回家”的意愿是不真实、或者在失去判断力的情况下做出的。医院给法庭的材料上说,老人因为身体状况不适宜出庭,而医院请的专家也出示证明说,老人有明显的认知功能障碍,而法院正是基於此做出了支持医院的裁决,判John必须住在养老院6个月。 对於医院方面的论据,张女士完全不能接受。她说:John在2006年离婚後无家可归,先住在一个朋友家里,後来跟她住在一起,每周支付$80食宿,并且还要支付前妻的巨额欠债。为了保证他的生活费用,工收局就把$220的食宿费直接打给张女士。她说:“我为了治疗他的病,不知道添进去多少自己的钱,怎麽能说我为了他的钱呢?我照顾病这麽重的一个老人,一周$220,我值不值呢?”她还说:“我虽然说不出John的病的英文名字,但是,他身体那儿不好我非常清楚。医院从来没有向我出示过John的病例,我要求看,他们也不给!” 在老人是否有足够判断力这一问题,张女士也请了三位家庭医生给John做了测试。结果三位医生都认为老人至少拥有80%以上的记忆力和判断力,属於正常范畴。一些邻居和朋友也都签名支持张女士,认为她有足够的能力照顾John。 尽管如此,今年1月6日John被强送到一家华人养老院。张女士看到养老院里都是一些智力不大健全的人,也没人跟John说话,他进去後情绪也非常差。所以就要求换一家养老院。2月3日,John转到了Radius St Joans养老院。但是,据张女士说,这家养老院更差,伙食不好,护理人员的态度也不友善,老人并没有得到很好的照顾。她说:“护士态度很差,经常训斥老人,相比较,华人养老院稍好一些。”John的胳膊第一天就被轮椅上的刺划伤,後来又被划伤很多次,後来不得已用纱布包上。她希望能换一家好点的养老院。 在华人养老院时她请中医做过一些理疗,对老人的恢复很好,说话也清楚了。但是自从到了新的养老院後,理疗也不得不中断了。张女士说:“他从早上7点到晚上7点都坐在轮椅上,没有任何活动,腿上的肌肉都萎缩了。我想带他去活动一下,就招来医生护士的围攻,病房成了牢房。老人是弱势群体,没人听他们的声音。” 张女士说,John绝望地告诉她:“这个国家医生的权力很大,法庭听医生的,没人听我们的,他们会找你的麻烦。你回中国吧,忘了我吧。”看着John很绝望,张女士心里也很难过,她说:“我必须救你回家,我说过我要一直照顾你,直到你去世。” 张菊帆:曾义务照顾多个老人声称将斗争到底 张女士介绍说,她在2006年认识John,当时John在一家离她家很近的汽车行做义工。她说John是个非常善良的老人,心眼很好。 当时她在读英语,读书之余,也照顾很多老人的生活。John就跟她一起照顾那些老人,开车带老人们去商场购物,去医院看病。当时John就说:“我将来不想去养老院,你能不能照顾我?” 她回答说:“当然可以,这些老人都是因为不想去养老院,我才照顾他们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多年来一直义务照顾很多孤寡老人,这些老人都有各种疾病,有尿毒症、癌症、脑血栓,有的有糖尿病,伤口多年不能癒合,张女士一直都细心照顾他们,一直到他们去世。她说为照顾这些老人,把200多万人民币存款都花掉了。由於她对老人很好,很多老人都想搬到她家来,说:“如果你不来照顾我,我家孩子就要送我去养老院。我不想去养老院。” 当问到她为什麽要无偿照顾这些老人,甚至还贴进去大量金钱,张女士说:“我父亲去世之前,因为我做生意特别忙,所以就没有时间照顾老人。後来父亲去世了,我内心很内疚,精神几乎崩溃,也无法做生意了。我对父亲的感情很深。”父亲过世对她的打击极大,来新西兰後,她把对父亲的感情全部转移到这些孤寡老人身上。她说当时并没有想留在新西兰,只是想呆二、三年,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安宁後就回中国。但是认识了这麽多老人後,就觉得自己离不开他们了。她说:“只有我在照顾这些老人的时候,我才会觉得快乐、高兴。我离不开这些老人,我如果走了,那个老人一定会被他的女儿送到养老院。”後来,她照顾的一位老人还是被他女儿送到养老院,当时这位老人以绝食抗争,她每天带着食品去看老人。老人感叹说:“还是中国一个孩子好,我这麽多的儿女。没有人看望我。” 张女士说,目前John的情绪非常差,经常为此哭泣。John想念家庭生活、花园、邻居,还想念家里的狗和猫,喜欢家里的温暖。在养老院,他每天都伤心落泪。很多老人被迫送到养老院,老人的权益没有被保护。她说:“事实上奥克兰很多中风患者接受中医治疗,效果很好。他希望回家接受针灸治疗,社会不应该这样对待一个生病的老人,完全无视他的请求。我没想到两国的文化有这麽大的差别。我们为什麽一定要按医生和社会工作者的意愿活着,我们为什麽不能自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 她还给国会议员写信:“为什麽要这麽浪费纳税人的钱,老人在医院122天,医管局要花掉近20万。而这一切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她也想请律师打官司,但是没有钱,有一个朋友很同情她,正在帮她申请法律援助。 张女士说:“我会继续跟他们抗争到底的,这样的规章是不合理,不人性的。我一定要把John带回家!” John和张女士的故事在英文先驱报曾经被报导,题目是《老人为回家而战斗》。张女士说,报纸登出来後奥克兰医院跟各媒体打招呼不希望再次报道这个事件。因此,本文基本上是在张女士叙述的基础上,结合一些可以得到的文件资料写就的。 应该说,从纯粹医学的角度来说,奥克兰医院基於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判断,拥有自己的立场无可厚非。由於中、西方医学的冲突,西医对於中医无法接受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一个80多岁的老人是否有足够的判断力和决定力,专家意见不一致,而普通人更无法妄下定论。但一个简单的事实是,既然老人坚决要回家,而他已经年届耄耋,让他身处陌生环境,被陌生人照顾就一定好过在自己家中得到亲人的,即便不是那麽专业的照顾吗?更何况,张女士有大量证据支持她可以给老人适当照顾。至於她是不是象医院认为的,因为养老金而不送老人去养老院,这似乎是个和医院的专业判断完全无关的问题。 我们可以理解,每个医院也许都有一套自己的法则和规范。但在处理John这个具体个案的时候,医院会不会多少有点僵化和教条。中医中药至少在处理老年人中风後康复方面是颇具疗效的,这一点很多华人都非常清楚。如果奥克兰医院能够稍稍放下一点身段,具体案例具体分析,谘询一下华人医生或者中医界人士的意见,结论会不会不同,手法会不会更加柔和呢?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养老院的开销。新西兰的养老院都是私人的,如果是24小时护理,每天的费用为250纽币。对张女士来说,这显然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可是,医院方面认为张女士名下拥有一套房产,可以将它出售後来支付帐单。对於明确不愿意去养老院的老人和张女士来说,这意味着他们在违背意愿的同时,还要多一道伤口,承担沉重的经济负担,甚至失去安身立命之所,这样的结果真的符合为了老人好的初衷吗?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