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兰商人Lloyd Parrant在过去2年为了一张40新西兰元的罚单打了4轮官司。2013年3月,Parrant在市中心Durham St West的装卸区停车将大箱文件拿进办公室的短时间内收到了交通巡查员开出的罚单。对罚款不服的Parrant开始走法律途径。 虽然输了前几轮诉讼,但上周在高等法院,法官Christopher Toogood终于裁定Parrant的停车区域没有根据2004年土地交通法规正确设置标识,因此那张40新西兰元的罚单无效。根据规定,限制5分钟停车的区域应该有2个标识。而英文先驱报周末的观察发现,包括Durham St West在内,市中心14个限制区域中有7个只有1个标识。这也是Parrant最终能够胜诉的原因。 在法庭外,Parrant表示不愿意透露自己为了这张罚单上诉共花费了多少法律成本。他一开始没有请律师,但败诉后在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均请了律师帮忙。Parrant很希望将自己的经历告诉那些在类似区域被罚款的司机。“这与钱无关,我觉得法律前人人平等,当发生什么事情时,我们都应该认真查下相关条例。” 奥克兰交通局一名发言人则对高等法院的决定表示不屑,称相关法律已经变更了3次,而以前规定允许限制停车区域只设置1个标识的街道将继续保持原样。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