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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Leasehold诉讼 屋主:我一分钱都不欠!

时间:2014-05-29 00:00来源:新西兰 先驱报 作者:New Zealand 点击: N
  上周六,本报在头版对华裔移民陈女士和Cornwall Park(一树山公园)董事会有关奥克兰中区21 Maungakiekie Ave物业Leasehold(土地租赁)的租金诉讼进行了报道,引发广泛关注。有关Leasehold土地潜在的法律隐患也在华社引起热烈讨论。
  就在记者截稿之前,屋主陈女士给我们来电,表示对案件有很多话想说。为此,本周我们特别和陈女士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在採访中,有关情况主要由陈女士单方面陈述,但记者也看到了她提供的部分书面材料。我们希望通过独家追踪报道,能为读者在审视这一案件时提供更多的视角。

  “一直按对方账单付租金!”

  在採访中,陈女士反覆强调,她最希望澄清的一点,就是本案重点并非此前媒体一直在讨论的73750纽币地租是否合理,或Leasehold土地是否让她陷入法律困局。全案最重要的一点是,从2009年上一份地租到期,到纠纷正式“浮上水面”,对方要求拍卖这一房产的2011年4月,她一直是按照对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全额支付土地租金(有效期至2011年9月份)。而在此期间,她从来没有机会和Cornwall Park董事会就此事坐下来面对面交流,也没有签订任何续租土地的协议。在2009年旧租约到期后的差不多一年时间里,对方甚至没有来找过他们。
  记者:请问你最初买这个房子的时候,知道这是Leasehold吗?知道旧租约2009年要到期吗?
  陈女士:我知道啊。我买这个房子纯粹是因为喜欢,绝非对方律师在法庭上所说的什么投资开发。买下来之后我花了很多钱装修,添置东西。我知道这是Leasehold,知道2009年旧租约到期,要谈新的租金,不是媒体说的什么因为英文不好不瞭解条款。
  记者:2009年租金涨到73750纽币,你是不是因此无法接受?
  陈女士:首先要澄清的是,所谓73750纽币的新地租不是在2009年确定的,而是直到2011年2月对方才发信告诉我。我知道地租应该是地价的5%,原来中介给我的参考数是大概会涨到5万左右。但现在问题的关键不在于5万多变成7万多,而是对方没有来找我谈新租金,是他们犯了错却要我来承担后果!
  记者:对方难道没有在旧租约到期之前来找你吗?
  陈女士:完全没有!旧租约2009年中就到期了,按说他们怎么著也得提前几个月来找我,在旧租约到期前确定新地租吧。但他们直到2010年初才来一封信,说旧租约到期了,要我们找评估师评估土地价格,他们也找他们的评估师。一来二去的,拖到了11年初的时候,他们才定出了新地租73750纽币,这时离旧租约到期已经一年半多了。而在此之间,他们一直按照原来每年8千多的地租给我开发票,每半年一次,我已经交到了2011年9月份。
  记者:对方没有在发票上说明这是临时性的,将来确定新地租要补齐差额之类的吗?
  陈女士:没有啊,你看看这几张发票,是不是就是最简单、最普通的发票,完全没有其他说明,我们按照对方开的正式发票付钱,这难道还有错了吗?直到2011年2月份,他们又突然来信,说新地租确定为73750纽币,但还是说请按发票(旧价格)付地租,直到双方签新的租约。2011年4月份,他们又来信,说我没有行使续租权,要拍卖我这个房子,当时也没有说要补齐差价什么的。现在,他们又起诉要我补齐地租差额、装修及其他费用30多万纽币。我完全就懵了,任何谈判都得给我一个说Yes或No的权利吧。他们先是一年多不来找我,按原来租金开发票,后来又强迫我接受新地租,还要回过头补齐差额,这不是强买强卖吗?对方律师说发票开错了,开错了不需要承担后果吗?
  记者:你说对方没有找过你,对方没有异议吗?
  陈女士:他们有啊,他们也知道这点非常重要,所以找了个2012年才入职的员工证明他们找过我,2012年才入职的人怎么证明2009年发生的事情呢?他们还说我2008年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在新西兰,所以找不到我。可是我2008、09年期间生了一场大病,在新西兰做了大手术,医院都有记录,再不行出入境也有记录,怎么会找不到我。再说了,如果真想找我可以找我律师,或发电子邮件给我女儿啊,他们连这些记录都拿不出来。要我说,他们就是管理混乱,没顾上理我,又按旧价开了发票,现在发现错误了却不认账。
  记者:所以说,所谓上涨近十倍的地租并不是关键了?
  陈女士:绝对不是,我不是付不起这个价。我知道地租会上涨,有心理准备。原来估计是5万多,和7万多也没差多少。问题是他们从没找我坐下来好好谈一谈,也没有给我不同意的权利。旧租约到期后,我没有在任何新租约上签字,一直按对方开的发票全额支付地租,我一分钱都没有欠!
  记者:那对方为什么提出房子状况不佳呢?
  陈女士:无非想要我来承担装修费。2011年11月份我搬走后,他们想把房子拍卖但没成功,归咎于房子有问题。可事实上,Leasehold和7万多的地租才是流拍的主要原因。更可气的是,我搬走时就把钥匙给了他们,如果房子有问题,是不是应该第一时间和我交涉?可他们过了差不多一年才提出房子这儿缺东西,那儿缺东西,还找了Builder来说房子怎么没保养好。我都搬走这么久了,这房子里发生什么问题我怎么控制?
  记者:现在诉讼情况如何?
  陈女士:事实上去年他们已经败诉了,这次又上诉。估计还有几个星期就能拿到判决,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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