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白彤东 在致力于復兴传统的学人中,一派的观点是,儒教是或应该是中国文化之根基。而西方自由民主宪政基于西方文化,是西方特殊的历史之产物。故中国不能实行西方之制度。这种论调,为拒斥西方流毒、强调某种“中国模式”之人所分享。这一派儒家中似乎确实有人(其中的一派总是让我想起伍迪·艾伦在他的一段清口(stand-upcomedy)里说的,一个犹太拉比(Rabbi)是个改良派,他改良得如此彻底,结果他成了纳粹)与后者彻底同流。但是,这一派中也有人(比如蒋庆)并不接受当下的中国模式,更对以“文革“为顶峰的反传统运动深恶痛绝。他们要建立的,是基于儒教的宪政。儘管有这种内部区别,但这一派人物与拒斥西方者共享了中国文化(儒教)特殊论的、反普适价值的观点。 儒家≠中国文化 但是,这个观点,有诸多问题。第一,现实上讲,儒家真的与中国文化同义吗?即使在号称开啟了独尊儒术的汉代,尚是太子的汉元帝批评父亲汉宣帝“用刑太深,宜用儒生”,而被宣帝训斥道:“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并因之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汉宣帝知道儒生是制衡皇权的,而荒唐的是,在当今反传统派的眼里,儒家常常被当作皇帝的走狗。看来皇帝在这一点上比当代的很多反传统者要脑子清楚得多!) 在政治上,笔者认为,传统中国是儒法互补(我不同意儒表法里的说法),王朝过渡时期兼用黄老。文化上,更有佛教、道教的影响。在当今,经过百多年的反传统,尤其是经过前三十年激进主义的直接摧毁,与后三十年原始资本主义的强拆,从人到物,在大陆的中国人的生活里还有多少传统、多少儒家,很让人怀疑。(笔者在台湾,感受著台湾一般民众的厚道与谦和,想著这是既没有经历暴力打倒勤劳致富的地主和民族资本家,也没有经历过后来暴力打倒一切的“文革”的华人会有的样子,真的很感慨。不过,在民进党去中国化的努力下,“爱拼才会赢”的台湾人可能反而会与大陆人民在文化上——或没有文化上——统一的!) 文化自信背后的自卑 第二,将儒家理解成中国人特有之文化的这一派,常常被称为或自詡为儒家的原教旨主义者。与此相应的一种观点,是说中国思想极其特殊、近乎神秘,与西方哲学彻底鸡同鸭讲,只有我们中国人、在中国自己的话语系统里才明白,不能用西方话语去讲,否则就是反向格义。 这些说法,看似保守传统之纯洁,其实恰恰是对儒学原教旨的背叛。儒学从孔孟开始,就自认为面对所有华夏之人(“华夏”在他们那里指的是文明人,而非一个种族),并且,哪怕是蛮夷,孔子都有信心改变他们。 也就是说,儒学从其发源,本来就自认为是普适学说。直到百多年前,在西方的衝击下,中国学人之主体才丧失了对儒学普适的信心,退而认为儒学乃是中国人自己的特殊文化。五四以来的激进主义者,更是积极地去掉儒学乃至中国传统学问的普适向度。在胡适等的领导下,鲜活的传统变成了国故而被弒之。(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经常是做中国历史、中国文字、中国文学的人,比如李零,反而是在批判传统上与激进派的立场别无二致,一样的激烈。) 这种风气从民国一直到台湾,比如很多中国传统的研究者被放到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为胡适弟子傅斯年1928年创办并一直担任所长直到其去世),或是大学的中文系和历史系里面。1949年后,大陆有一段时间甚至连国故都不让研究,直到现在,中国哲学的研究还常常不过是中国哲学史的研究,只是终于不再或不常用唯物、唯心的模式了。在这种态度下,儒家被当成了不脱离历史中某一政权的意识形态,或是被当作一种宗教。如当代学者任锋所说,历史化、意识形态化、宗教化是五四以来污名、贬低儒家的三种主要方式。这里我要加上把儒家当作特殊于中国的文化的观点。 这样说来,号称保守传统的一些当代儒家居然用的是激进派污名儒家的理解,未免荒诞。只不过,激进派认为儒家是特殊于中国的,并且可能是与西方价值衝突的。而西方的价值是普适的。因此,为了普适价值的实现,我们要打倒孔家店。与此相对,这一派儒家同时否定了中西价值的普适,採取了其实背离了儒家传统的文化相对主义的概念来“保守”儒教。 表面上与此相对,新儒家(指唐君毅、牟宗三、徐復观及其弟子)大多把儒家当成普适价值。不仅如此,牟宗三还要从老内圣(儒家的心性哲学)中开出新外王(民主以及科学),也就是儒家不但普适,还包含了西方的普适价值。 但是,在这种表面的文化自信背后,隐藏著一种深深的自卑。新儒家对老外王(儒家政治哲学与传统中国的政治实践)的蔑视与漠视,与反传统激进派如出一辙。只是后者认为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是拥抱德先生和赛先生的羈绊,必须根除,而新儒家认为不是。但他们做的,无非是让儒家成为自由民主的啦啦队,对西方制度全面拥抱,而最多在个人道德修养与社会风气上做修边角的工作。 这种文化保守,实际上是对传统(最重要的政治层面)的阉割,保守的实在太少。同时,新儒家在另一方面又保守的太多。他们要保守的,是一套整全的、安身立命的道德形上学,一套修养工夫。但是人类生活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当群体足够大,又没有暴力压制,每个人得以安身立命的、所认定的至善,是无法相同的。这种不同,不是靠理性说服或其他非暴力办法可以改变的(想想同是儒家、同是尊崇孟子的程朱与陆王两派之间的争斗,我们就可以理解这种多元对立的深刻与不可避免)。也就是说,在一个多元社会里,新儒家的道德形上学很难真的普适。这里需要澄清、但是无法展开的一点是,笔者并不同意自由主义者从多元主义出发,将道德之大部分限制于私人领域。笔者认为可以有比自由主义者允许的更厚重的、同时可以不通过压制手段而为人所接受或所应该接受的道德。 薄的道德+政治哲学 第三,上面提到,儒家的这一派不一定非要认定当下中国的主流价值是儒家的,而是认为它应该是儒家的。但是,这个“应该”的原因是什么?也就是说,儒家为什么对(不以儒家为其信仰的)中国人是好的?“因为是儒家,所以是好的”这样的论辩只适用于儒家(儒教)信徒。面对非信徒,对儒家的好,我们就要从更普遍的标准出发来论证。这也就是说,这样的论证,就不得不把儒家当成一套普适价值,论证其对于不同信仰与文化的人群之优越。作为普适价值的儒家,不能是厚重的道德形上学,而只能是薄的道德加上儒家政治哲学。这样的儒家,要与同样被当作普适价值的(出自西方的)自由、民主、宪政做比较。中西之争,应该是普适价值之争。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