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徵求意见稿),向公众徵求意见。该《管理条例》新列一类别家庭团聚探亲的Q字签证。据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在海外华侨华人有5000万,其中有相当高的比例是加入居住国国籍,成为外国人。但是,他们与祖籍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亲人在中国,他们需要来华与家人团聚探亲,《管理条例》适时单列一项Q字签证,以方便华人来华与家人团聚探亲。 Q字签证是以汉语拼音“亲”字拼音qin的第一个大写字母“Q”表示,後面的数字1代表长期,2代表短期。因此,Q字签证分为Q1与Q2两个类别签证。 一,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Q1签证属於居留签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出具的邀请函件及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Q1签证的持有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相应种类外国人居留证件。”Q1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180日,最长为5年。 二,Q2字签证:属於停留类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望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人员。” 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Q2签证停留期限不超过180日,凭签证并按照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在中国境内停留。需要在签证停留期限届满後继续停留的,可以在签证注明停留期限届满7日前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延长停留期限。Q2签证不需要办理停留证件。 三,关於Q2签证的几点意见 对於广大华人最需要的是Q2签证。该签证要求是短期探望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人员。也就是说不可以探望在国内的华侨,这就有点不可理解了。但是,发生这种情况是经常有的,如华侨老人回到祖国,常有已入外国国籍的子女回来探望父母,将会不符合Q2签证的规定。再如,华侨老人需要已入外国国籍的子女陪伴回国,也不可以申请Q2签证。 再有Q2签证需要邀请函,“申请Q2字签证,应当提供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也就是说华侨身份不可以出具邀请函,这就可能发生父母不可以邀请子女回来。据说要求邀请人要有国内居住地址与联系电话,能联系上邀请人。 为此,我们希望《管理条例》能够体现外籍华人不同於一般外国人,要有所区别,充分考虑外籍华人的实际需求,给予他们更多便利。对於Q2签证,建议可以凭原有中国护照免邀请函。让Q2签证真正利好华人! 国务院法制办网站www.chinalaw.gov.cn徵求意见至6月3日。 (作者系新西兰权益和政策研究会成员)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