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爆出,有85名新西兰公民被新西兰情报局(GCSB)秘密监听,从而引出了“新西兰的公民隐私权是否受到侵犯,GCSB是否涉嫌滥用职权”的话题。目前,GCSB成为一个烫手的山芋。各党头头们互相指责,绿党领袖Russel Norman已经要求延长调查Kim Dotcom被非法监听的案子,并要求警方调查是否超过80新西兰人被非法监听。工党副党魁Grant Robertson发表声明说,工党已经要求独立部门介入调查。而正在中国访问的John Key,前院的事情还没处理完,後院又起火了。继情报局长的任命事件後,他不幸又被盯上了。这次,他或许冒犯了全体新西兰人。 阴魂不散的Kim Dotcom Kim Dotcom注定要成为国家党的灾星,是新西兰历史上最能把皇帝拉下马的人。在经历了把行动党议员、部长、前任市长John Banks搞臭事件之後,他让总理John Key也卷入了“窃听门”事件。 这位定居纽西兰的德国人、互联网大亨Kim Dotcom真不是“省油的灯”! 2012年1月20日,Kim Dotcom在奥克兰的大宅遭到警方突袭,Kim Dotcom和三位同事被纽西兰警方逮捕。而他一手创立并为其带来巨大财富的网络储存分享网站MegaUpload也被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全面封杀。一时间,Kim Dotcom的资产被扣押或没收,巨额收入来源被断绝,他和他的家人面临被引渡到美国受审,甚至无法继续生活的巨大危机。 然而这一年以来,Kim Dotcom如同生命力旺盛,怎麽都“打不死”的“小强”,有惊无险的闯过了一关又一关。他成功的通过法庭索回他在纽西兰的大部份财产,奢侈的生活可以继续延续;他利用纽西兰政府和警方的疏忽,将引渡美国的庭审一拖再拖,至今悬而未决;他抓住纽西兰警方配合FBI窃听自己的把柄,居然迫使总理John Key公开向他道歉! 就在去年九月,John Key还向公众声明,Kim Dotcom被非法监听是一个“孤立的事件”。然而,种种迹象表明,事实上,监听是情报部门的通常做法。 有媒体曝光,对於Kim Dotcom被非法监听一事,John Key不光知道,还知道得非常清楚。那麽John Key是否对於媒体以及公众都撒了谎。涉及诚信,问题大了。 现在窃听事件继续放大,有媒体发现,在新西兰境内有85名新西兰公民被新西兰情报局(GCSB)秘密监听。新西兰情报局到底何方神仙,居然在没有得到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就敢这麽做? 搞情报就能搞监听吗? 监听事件涉及新西兰情报局(GCSB)。那麽,GCSB到底是一个什麽机构?说来非常简单,就是国家安全部门。那麽下一个问题就是,国家安全部门就有权利监听普通公民了吗? 由内阁秘书Rebecca Kitteridge提交的一份有关安全监控的报告显示,政府安全局局所统辖的国内情报机构所从事的有关安全情报工作或者正在侵犯公民的隐私权。 这一案件正在放大,绿党和工党目前都要求独立部门调查这一事件。 绿党党魁Russel Norman要求深入调查这些情报部门的工作是否合法。但是他担心政府将阻止这些“深入调查”,他说:“这就是为什麽我们联系了警方,至少我们可以调查法律程序上是否合法的问题。” “我们的情报部门,必须对所有新西兰人持相同的标准,他们是这片土地的法律执行者,如果他们违反法律。哪怕是警察和法院,也必须追究其责任。” Russel Norman也希望彻底调查2011年9月情报局局长Fletcher被任命的事件,事件直接涉及到总理John Key。不过目前审计长Lyn Provost已经拒绝了对於Fletcher的调查。 Fletcher在2011年9月被任命为新西兰情报局局长,正是这个任命引起了一系列风暴,最近更被媒体爆出,Fletcher跟John Key在任命之前曾经通过电话。 Fletcher曾在英国和澳大利亚都担任过公务员职务,他也是唯一一个被面试这个职位的人物。据透露,John Key跟Fletcher两人是发小,那麽John Key有没有任人唯亲的嫌疑呢? 审计长Lyn Provost说:“对於总理这一任命,国家服务委员会表示支持,虽然这一过程并非完美,我们认为这不一定需要调查,这是一个比较常见的招聘流程,以适应时代的变迁,面试的方式取决於所收到的申请。” 国家事务专员Iain Rennie上周表示,他很惊讶的John Key在2011年7月跟Fletcher的电话,但他辩护说,John Key的做法非常专业,并无不妥。 对於各种质疑,John Key反覆说明,Fletcher是新西兰情报局最合适的人选。 John Key说反对党总是拿这个事件说事儿,但都是一些捕风捉影之事。他说:“通读一下审计长的声明,如同水晶般透明,我并不认为有什麽需要重新调查的地方。”他补充说:“每次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工党和绿党都会跳出来,他们这样做的原因只有一个,希望得到媒体的关注......这只是一个噱头。”就审计长调查整个事件是否涉嫌滥用程序一事,John Key拒绝发表评论。 隐私权和公权力的悖论 新西兰是一个相当注重隐私的国家,在很多时候,隐私权看得非常重要。孩子的成绩可以不告诉家长,因为他认为这是他的隐私,一个癌症病人可以要求医生不能把他的病情告诉家属,这也是他的隐私。一个未成年的高中女生,如果怀孕了,也可以要求校医对她的怀孕事件保密,不告诉她的父母。这都是有着法律依据的。 在这样的文化之下,85名新西兰人被监听,就成了天大的事件。那麽借着国家安全的名义,在执行公权力的旗号下对一些可疑的人进行监听,是否可以被接受呢?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悖论。如果的确证明对国家利益有利,监听是可以的,但是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得到法庭的许可。但是,很多时候得到法庭的许可并不是一件容易和便利的事情。大多数法官需要相关部门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监听对像确实有嫌疑,监听确实有必要,否则,新西兰的法官很容易因为侵犯人权而拒绝批准。问题是,如果不监听,就不可能拿到证据,没有证据,就得不到许可… 这就是悖论。 有人说,为了国家的安全,没有法庭许可,监听也应该是被接受的。问题是,假如开了这个口子,情报部门的权力将会被无限放大。他们可能会滥用职权,可能会监听自己不喜欢的人,可能会监听自己的情敌,可能会监听疑似红心出墙的太太。那麽,这个权力靠什麽来约束呢? 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所有监听都必须得到法庭许可,那麽,当一个国家面对恐怖活动的时候,当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疑犯要进行恐怖活动,拿到法庭的许可时,恐怕为时已晚,恐怖活动已经发生了。 网友评论 我们如果不能用制度来约束,只靠人性来约束,那麽,这个权力如同出笼的老虎,谁也不能制约了。 我觉得对於某些人还是应该重点监控的,对於老百姓就不要那麽过分了。 当一个人在人群里时,谁也无法区分他是老百姓,还是恐怖分子。 监控还是应该有的,就像我们的家里有个报警器一样。 有监控好,安全,反正我们老百姓不怕监控。 我觉得只要这些监控资料不泄密出去,也谈不上侵犯隐私。就像医院的医生,对每个病人的身体都看了一遍,不能说医生侵犯病人隐私吧。 大街上的摄像头,算不算侵犯隐私呀? 绿党和工党真是闲得慌,拿我们纳税人的钱打水漂玩呢。 我会不会被监听呢?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