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周二公布明年有可能实施的一项针对高危犯人的新立法显示,在社区中受监督的高危有犯罪前科的人员刑满後仍有可能被永久关入监狱。一些儿童性侵和暴力罪犯在服完刑後,有关部门仍可根据新法规申请公共保护令要求他们再次收监。 司法部长Judith Collins称,该立法仅适用於“一小部分极度危险”的罪犯,在10年间大约有5至12名这样的犯人。该项公共保护令不会追溯应用。但是现在已经处於最严格监管的刑满出狱犯人仍然可能适用该禁令。 这意味着纽西兰最出名的性侵犯“Blenheim色魔”Stewart Murray Wilson可能将面临公共保护令而重返监狱。虽然Wilson再犯的可能性很高,但他上个月已经被释放,并接受全天24小时的监督。 受到公共保护令限制的一些罪犯可能将安排居住在监狱附近的单独民宅内,他们可以获得比其他囚犯更多的民事权利,例如在大选中投票或参加公投。 工党司法事务发言人Charles Chauvel表示,他会建议工党投票支持该法案的第一轮审议,因为这个问题很重要。但他同时也批评国家党虽在大选时提出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推进的程序却相当滞後。 反思犯罪和惩罚机构发言人Kim Workman说,该法案旨在控制一小撮已被判刑但也适用於预防性关押的性侵囚犯。但惩教部的一份监管影响声明称,该法案将在国内和国际上引起争论,因为它可能违反人权。 目前规定: *司法系统引入预防性关押规定前被判刑的罪犯在刑满後必须被释放,即使他们再犯的风险很高。 *他们可能被置於具有高度限制的扩展监管条件下。 建议的立法: *有关部门可以对即将出狱或者根据扩展的监督令释放的性侵或暴力罪犯适用公共保护令。 *该保护令由高等法院决定是否执行,罪犯可以申请覆核。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