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Macdonald是凶手,他可能在暗自庆幸并得意於自己周密的谋划;而在12年前发生的另一宗疑点重重的谋杀案中,被指控杀害妻女克里斯汀和安帛的Mark Lundy就没有这麽“幸运”了。他现在仍然在蹲监狱----终生监禁,20年不得假释----不过也有很多人认为Lundy不是凶手,并且仍在为他翻案。 这宗轰动纽西兰的“着名”案件发生在2000年8月29日晚间,这是一个周二,地点是北岛南部的北帕市。当年纽西兰华人还不多,我们往往更多“津津乐道”像David Bain这样的案子,而忽略了12年前那举国震惊的“悬疑大片”。 北帕母女被利斧残忍劈死 2000年8月30日上午,克里斯汀的弟弟詹姆斯因为联系不上姐姐而感到疑虑,当他来到姐姐家时,没有人应门,破门而入的詹姆斯惊骇地发现7岁的外甥女安帛倒在卧室门过道边的血泊中,已经没有脉搏。詹姆斯拨打了急救电话後进入卧室,卧室里的情形则更是恐怖,38岁的克里斯汀浑身是血仰面倒在床上,墙壁和地板上也布满飞溅的血迹。警方的初步现场勘查表明,克里斯汀及女儿安帛均被斧状利器多次劈砍致死,伤口全集中在头部和面部。警方联系了Lundy家的男主人Mark Lundy。 43岁的Lundy是一名销售人员,案发当晚他在150公里之外的惠灵顿出差。 Lundy向警方提供了自己当天的行程: 1.经常出差的Lundy於29日下午驾车前往惠灵顿,在下午5点左右入住常光顾的一家位於Petone区的旅馆(旅馆确认了这一点); 2.5:30左右,Lundy接到妻女的电话,被告知女儿安帛的女童子军活动被取消了,两人正准备回家(有通话记录); 3.当晚8:28分,Lundy用手机与父亲通过话,手机信号塔数据记录表明在这两次通话时他的手机均在Petone区内。 警方现场勘查还发现Lundy家中的电脑最後一次关机时间是当晚10:52分----对於自己在这个时刻的位置,Lundy给出了一个看起来有点太过“完美”的不在场证据:当晚11:30前他在旅馆电话预约了一名应召女郎,这名妓女11:45到达,服务一小时後于0:45分离开(这名妓女和的士司机均能作证)。Lundy还指证家里的珠宝盒在案发後不翼而飞,这似乎成了入室抢劫案的线索,不过这样也有不少疑点: 1.门窗为何没有任何损坏? 2.从受害者母女屍体的位置看,似乎是小女孩去开的门,晚上让一个小女孩给陌生人开门? 3.克里斯汀浑身赤裸,但没有性侵痕迹,进门者要熟识到什麽程度才能让克里斯汀以这种状态在卧室里“坦诚相见”呢? 2000年9月7日,Mark Lundy为自己的妻女举行了葬礼,当时全纽国人都在各类媒体上看到了这个让人同情的男人悲痛欲绝的形象。 衣服上的脑髓组织成为关键 然而,6个月後Lundy因为涉嫌谋杀妻女被警方逮捕。 警方的推断是: 1.克里斯汀母女在29日傍晚5:30左右致电Lundy,谈论了她们晚上的安排; 2.在现场发现的麦当劳的数据显示,母女俩在傍晚5:43分於附近的麦当劳购买了外卖晚餐; 3.晚上6:56分,克里斯汀从家里打出最後一通电话给朋友,提醒对方收看7点档电视剧;屍检报告根据死者胃容物消化状态判定死者死亡时间在进食後一小时左右,而从快餐店步行10分钟左右可以到家,法医推断受害者死亡时间在晚上7点左右----这就无法解释10:52的电脑关机行为。 警方进一步调查後有了新的发现,不利证据开始指向Lundy本人: 1.Lundy有债务问题,他因为投资收购某葡萄园,以至於接近破产边缘; 2.Lundy全家购买了高额人寿保险; 3.Lundy夫妇10年婚姻并非如表面那样光鲜,两人之间的婚姻已经不是靠感情来维系,而是依靠商业合作来维持; 上述这些发现加上案发现场不存在第四人的指纹,也没有假设中的抢劫犯的任何踪迹,令警方将调查焦点转向“杀人骗保”方向。 不久,警方在Lundy上锁的车库里发现了一个工具盒,盒内沾染的一些蓝色和橙色的油漆斑点与克里斯汀破裂的头骨沾染的一些油漆斑点吻合。警方因此申请到搜查证,并在Lundy车上後备箱的脏衣服堆里发现了一件他的PoloT恤,而这件T恤上残留有“针尖大”的来自於克里斯汀脑髓或者脊柱的组织----这成为指控Lundy的致命证据。 除了这件T恤上的人体组织残留,警方没有找到任何凶器、血衣以及那个失踪的珠宝盒,而Lundy也坚称自己的无辜,但这并不妨碍警方作出如下推断:Lundy夫妇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加上Lundy面对的债务成为罪案诱因,而巨额保险金成为下手动机。 克里斯汀母女的死亡时间成为了一个关键,北帕市的病理学家James Pang的证词得到了Otago大学教授Gilbert Barbezat的支持----死亡时间在9月29日晚上7:00左右。 警方正是基於这个死亡时间,推理并“还原”出了Lundy当天的作案过程,由於Lundy在29日5:30分接到妻女的电话以及8:28分与父亲通话都在惠灵顿Petone区,那就意味着他必须在此期间赶回北帕市作案再回到惠灵顿。 根据警方推断,Lundy在傍晚5:30接完电话後,便驱车返回150公里外的北帕市,并於当晚7时抵达。他杀死妻子女儿,清理现场,藏匿作案工具,修改电脑关机时间(警方已经认定是Lundy修改了电脑的时间来伪造不在场证据),之後再驱车返回惠灵顿,在8:28之前抵达petone区,并接了自己父亲的电话。 为了证明Lundy有可能在2小时58分内驱车300公里并作案,检方实地试验证明即使是高峰时间,只要车速达到117公里/小时,就能在7点抵达其在北帕的家。警方推断Lundy用大约20分钟时间完成杀人、处置凶器血衣和修改电脑时间等一系列行动;当驱车赶回惠灵顿时,由於已经不是高峰时段,因此120公里的时速就可以保证他在晚上8:28之前回到惠灵顿Petone区。 检方认为已经掌握了Lundy的杀人动机、作案时间以及T恤上的人体组织这一“铁证”,但是嫌疑人Lundy拒不承认作案,而且在他的车里、旅馆房间等地方没有检到任何受害者的血迹,另外凶器和血衣等也毫无踪迹。 2002年4月的一天,经过2个小时的庭审及陪审团7个小时的退庭合议,最终作出有罪裁定,在经过上诉程序後,Lundy被判终身监禁,20年不得假释。 案件并没有结束 然而,这个悬疑大片到此并没有结束。2002年7月31日,一个新的证人出现,证明自己在案发当晚的黄昏後於Petone区看到了Lundy和他的汽车,而当时Lundy在车里看书。这名证人是在观看电视新闻时认出Lundy的….不过法庭没有采纳这个证词,依然维持原判。 之後又有证人声称在8月29日晚间10点至11点间见到Lundy家的灯曾经亮起又关上过----这与作案时间有冲突。 虽然上述2个证词没有被采纳,但是对於7点钟这个死亡时间的判定终於引起了争议,有海外专家表示根据死者的胃容物来判断死亡时间是“不可靠和没有价值的”。 在社会上也仍有一群人在坚持不懈地为Lundy伸冤,他们并为此建立了网站,以奥克兰西区Kumeu的养马师Geoff Levick为首的一个组织仍在筹划向伦敦的枢密院提出上诉。在有关Lundy案件的网站上,列出了如下疑点: 1.克里斯汀的死亡时间到底为何时? 2.Lundy能够在5:30至8:28之间如检方描述的那样“高效”地完成一系列作案过程吗?高速驱车300公里却没有被超速照相机摄到也没有被其它驾车者注意到? 3.克里斯汀的生活习惯是晚上11点入睡,而如果案发时间为7点,如何解释她一丝不挂地在卧室里?案发现场克里斯汀的眼镜被发现在抽屉里的眼镜盒中----她只有在看完电视後睡觉时才会这样做,因此死亡时间应该是深夜11点左右。 4.Lundy的所有衣服和身体上,以及汽车及旅馆房间没有任何血迹,却唯有针尖大的人体脑部或者脊柱组织残留在那件T恤,这本身就相当蹊跷。 5.凶器和血衣又在哪里? ……?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