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贷款的借款人需要在他们移居海外後的一年开始偿还贷款,同时他们还必须向税务局提供在国内联系人的信息,以便必要时税务局能够找到这些借款人。 之前的法律规定借款人移居海外後三年才需要开始偿还学生贷款,但目前政府将之缩短为一年,并表示这样对身在纽西兰的那些借款人将更公平,该修订案周二晚上已通过立法程序。 工党高等教育事务发言人Grant Robertson表示,工党已在政府拒绝就还款缓冲期作出让步後,撤回了最初对该法律修正案的支持。工党的意见是把缓冲期设为两年,这与通常的英国签证有效期相一致,英国是纽西兰人海外工作的热门地点之一。 所有借款人需要提供他们在纽西兰国内的联系人信息,比如亲戚,以便税务局在联系不上借款人时能够查知他们的下落。虽然借款人的联系人没有还款义务,但是税务局可以通过他们与借款人取得联系。 身处海外的学生贷款借款人总共借贷了25亿纽币,占120亿纽币学生贷款总额的20%左右。去年,收入部长Dunne表示,税务局掌握着91000名海外借贷者中四分之一的信息。 他介绍变更措施时说之前规定的3年还贷缓冲期太过慷慨,借款人在海外一年後开始挣钱并还贷是很公平的事情。 尽管如此,Robertson还是对Dunne嗤之以鼻,因为3年还贷缓冲期的规定就是他本人在2007年工党政府任内提出的。Dunne辩称他当时只是用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处理传统的海外工作问题。 Robertson说,财政部并没有证据表明缩短还贷缓冲期能改善还贷情况,而且这麽做还有可能会动摇他们回归纽西兰的决心。 多数修正案的生效日期是4月1日,不过该法案因某些回溯性条款的争议直至周二晚上才得以通过。 学生贷款还贷政策相关修订 *常住海外的学生贷款借款人必须在驻海外满1年而非3年後开始偿还贷款,而且这一还贷缓冲期并非自动获得,需要借贷者事先申请。 *海外借款人必须向税务局提供国内联系人信息,借款人不能再用财务损失来冲抵净收入以减少还贷额。 *还贷额以一定的周期进行计算。 *多交的还款可以获得退还,还款额不足的将从借款人的薪金中扣除。 *从2013年1月1日起,税务局将可从Study Link信息系统中获得更详细的联系信息。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