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后“啤酒蜗牛案”时代 12.1现代民法判例三部曲 爱德肯大法官在“啤酒蜗牛案”中确定的过失责任原则,落实在实际案件中,变成了可以复制和具体操作的“测试标准”(test)。值得注意的是,80多年以来英国上议院这宗判例所确定的立场,从未被随后的上议院(现改为英国最高法院)判例动摇过。当然,有很长一段时间业内担心“邻居”概念过宽,会引起诉讼中的滥用和混乱,但从随后的典型案例来看,不同的案情也在不同的程度上对标准的应用尺度进行调整,而这正是判例法美妙的地方。许多不明朗的法律问题,都在不同时间和社会背景下得到认真分析和考量。公认的、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判例就延续下来,经不起时间考验的判例在随后的判例中得到修补、完善或被全盘推翻。 在英美法系——和大多数法系一样——订立一部成文法耗时耗力耗程式,而判例法却在“法官造法”的有时近似于学术推演的传统和实践中,发现社会问题并通过调控(如政策导向)和司法干预使之得到解决。社会是纷繁复杂的,立法总归赶不上犯法永远滞后。 从19世纪中叶开始收集、出版的各国判例不但在整个英美法系扩展了法律基本原则的统一性,也对社会新现象、新问题起到及时应对的作用。 12.2孕妇死婴案 “啤酒蜗牛案”之后比较值得注意的案例首推1943年“孕妇死婴案”。案情好比一个电影场景。孕妇B女士下了有轨电车,风驰电掣Y先生驾驶摩托身边飞过,一声巨响,摩托和一辆汽车相撞,Y先生当场死亡,而当B妇走过,尸体已经移走但地下一滩鲜血,惨状可想而知。B妇受到震惊随后产下一个死婴,于是告了Y先生遗嘱继承人。法律依据是她认为她和死者构成法律上的“邻居关系”。但法院驳回她的告诉,因为原、被告在事故发生时并未构成任何法律上的关系,也就谈不上谁该为谁负责。 《影响西方社会的十大名案》通过错综复杂、纵横交错的具体案例,通俗又系统地介绍英美法系判例法(又称海洋法、共同法),内容涉及民法、商法、公司法、金融法等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经常涉猎的法律法规。本专栏以经典十大案例为主线,涉及判例逾百,这些既可综合分析,亦可以个案来体会。在英美法系这样的法治国家和地区经营事业抑或通常所说的安居乐业,首先必须了解这里的司法环境和“游戏规则”。这个专栏有一部分内容选自作者已经出版的《蓝天白云》(北京:朝华出版社2015版,网购请联络文轩网:winxuan.com)和《海外创出四重天》(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版),但大部分内容来自专门为本报这个专栏所提供的最新文章。涉及文章内容和相关法律问题需要与作者讨论和联络的,请发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或加作者微信(RaymondHuo0292001999)。 霍建强(Raymond Huo):新西兰高等法院律师;ShieffAnglandLawyers(谢福安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新西兰第49、50届国会议员(任法制和财经委员会常委);中国政法大学荣誉教授;“新西兰中文周”发起人及联席主席。 《霍律师说法》是霍律师就法律和时事而发表的“说法”,就相关话题泛泛而论,并不针对具体问题,因此不可视作并替代相关问题之具体法律意见。遇到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不咨询律师而盲目依照这些文章所提供的资讯而致后果,本媒体及文章的作(译)者不负任何责任。 DISCLAIMER (免责声明): The content s of this publ icat ion in relat ion to the Raymond Huo on Law column are general in nature and are not intended to serve as a substitute for legal advice on a specific matter. No responsibility is therefore accepted by the author(s)/translator(s) and this newspaper /website/social media for reliance on any of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in this public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