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岛Stratford小镇居民Hillary Kieft向国会呈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政府修改法律允许家长在不满16岁的女儿堕胎前有知情权。Kieft的女儿在2010年15岁时曾经由学校安排去堕胎。直到一年后女儿企图自杀,Kieft才知道女儿之前的经历。 Kieft的请愿没有获得家庭计划生育中心的支持。司法和选举委员会周四要求家庭计划生育中心发表意见,该机构表示强烈反对,称这样的法规会违反年轻女性和医生之间的隐私保密协议。 家庭计划生育中心的首席执行官Jackie Edmond说,即使法规过时需要修订,也不意味著必须要让父母知道不满16岁孩子的堕胎选择。“我们不会支持强制告知父母,因为很多人满意自己的决定,强制告知父母没有意义。”而且没有证据表明堕胎导致少女产生精神问题。当堕胎少女向父母隐瞒实情时,她们很可能会告诉其他可信赖的成年人并获得持续支持。 但Edmond承认,由于堕胎不属于卫生部监管,卫生部门没有详细统计分析16岁以下少女的堕胎数据。身为卫生特殊委员会成员的工党国会议员Carmel Sepuloni说,考虑到15%的堕胎女性年龄介于11岁至19岁之间,政府应该收集更多信息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