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John Key总理提出从今年10月起对两年内出售的投资房要征税。本周三,国会的一个特别委员会听取了房产投资者、会计师、律师等行业的意见。各方纷纷指出,这个提案有必要细化,一些人还提议,应向买下不到一年就出售的投资房征税。 新规的细节 政府当时提出,无论是新西兰公民、居民还是海外投资者,两年内出售投资房所得盈利必须交税,除非该住房是卖家的主要居所、遗产继承房或一段关系中财产处理所导致的清偿转让(比如夫妻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税率为卖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此外,无论是新西兰公民、居民还是海外投资者,非家庭用房出售的买家及卖家都需註册并提供新西兰税号;海外投资者还必须提供其本国税号及其最新的个人身份证明,如护照等;而在取得税号前,海外投资者必须建立一个新西兰银行账号。 什么叫“主要居所” 本周三,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註册会计师协会税务小组负责人Peter Vial告诉国会的特别委员会,政府应清楚地阐明“主要居所”的含义。 Vial说他所在的协会支持这项提案。但他指出,“主要居所如何界定有不确定性,今天可能很多人有不止一处主要居所,比如一对夫妇可能一个在基督城上班,另一个在奥克兰生活。 关于主要居所不适用于征税的规定还有很大疑问。”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则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说,提案的内容需要进一步考虑,必须保证纳税人都能弄懂其含义。“按照目前的草拟方式,这个提案包含了税收、移民和海外投资等多方面混淆不清的概念,可能引起一些技术和实际的问题。” 安永还认为,海外投资者提供银行帐号一事应“重新考虑或摒弃”,因为不清楚提供账号怎么能帮助新西兰的税务管理,却要增加更多合规费用。 普华永道则表示支持收集住宅买卖双方的税号,但提出要考虑这些政策变化将对信託产生什么影响。不少新西兰家庭信託有不止一套房产,却没有税号,而如果要求这些信託也申请税号,则意味著增加它们的收入所得税合规成本,比如每年要提交税单。而很多信託可能不知道有这个义务,最后又面临被罚款的窘境。 一年内出手的才叫投资房? 房地产投资联合会则对国会特别委员会说,应当将提案改为向买下不到一年就出售的投资房征税。其首席执行官Andrew King说,两年期限会打击一些投资房产旨在出租的人,而缩短一半的时间则更能针对炒房投机者。 “地产交易人和投机者不想找租客,他们想的是尽快处理掉这处房产。持有某处房产的成本很高,会减少其收益。所以大部分——我认为甚至是所有交易人和投机者都能被一年期限内囊括。” King支持关于海外投资者必须提供新西兰税号和银行账号的政策,他认为这样就能搞清楚到底海外投资者是不是一个主要问题。 银行不想增加麻烦 ANZ银行表示,要求海外投资者提供新西兰银行账号会增加银行的工作量,而一些银行可能会因此给外国顾客在新西兰开户时设置更高门槛。 ANZ银行在本周四的一份声明中说,一些海外投资者可能被认定为高风险顾客,需要更仔细的尽职调查,这更会增加银行的负担。而且,一些银行账户早已不用或进入休眠状态,管理起来也需要不少时间。此外,ANZ银行指出,IRD国税局在收到申请税号的文件时已经有不少信息,没必要让银行再重复劳动。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