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有不同的是,David Bain经过再审已经在法律上确定无罪,除非有颠覆性新证据出现,他这辈子算是逃过此劫了。而Mark Lundy则直到今天还是犯罪嫌疑人,只能保释外出。昨天上午,Mark Lundy案重审在惠灵顿高等法院开庭,当年那如推理小说般丝丝入扣的悬案再度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12人陪审团5女7男无人要求豁免陪审义务 主持Lundy案重审的是Simon France法官。经过抽选,5女7男的12人陪审团顺利组成。有意思的是,一般陪审团组成时多少会有人因各种理由要求豁免,但Lundy案这12个陪审员没有一个人提出要求。也是,能决定新西兰历史上最重要悬案之一的结局,谁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 庭审开始前,Simon France法官一再指出,Mark Lundy案是一个受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希望陪审员们不要受外界干扰。同时,这是重审案件,每一个陪审员都必须以面对一个新案件的态度去听取控辩双方的陈词,尽量避免被先入为主的观念所左右。Simon France法官还警告陪审员们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这将会是一个很长的诉讼,全社会的焦点都集中在你们身上,相信你们所听到的,相信自己!」 昨天上午是第一次聆讯,现年58岁的Mark Lundy身著深蓝色西服和白色衬衫出庭,他表示拒绝控罪。 控辩双方都做了开场陈词。辩护律师Ross Burns指出,因为这个案子已经被讨论的太多,希望陪审员们不要受制于自己的道德情感,而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到证据上。Burns提出了一些希望陪审团注意的细节: 在Mark Lundy衣物上发现其妻子的DNA残留物是很平常的; Mark Lundy的戒指和眼镜片上并没有发现其妻子的血迹;其妻子的指甲缝发现了两个男性DNA残留,均不属于Mark Lundy;在Mark Lundy汽车后备箱里发现的项链可能不属于他妻子,一些朋友作证称其妻子很少戴银色佩饰,项链的尺寸也不对; 对于Mark Lundy因财务恶化而杀妻弒女的说法Burns反驳说:「Lundy一直深爱,甚至是溺爱自己的女儿,他怎么能为了这个残忍的杀死女儿呢?」 主控官Philip Morgan则指出,Mark Lundy从一开始就试图误导警方。他指出了几个指向他的关键疑点: 案发当晚Mark Lundy将车停在离汽车旅馆很远的地方,他声称自己去海边看书后把车留在那里了,这不合逻辑,警方认为他这么做是避人耳目,使没有人可以看到他的动向; 在死者的头盖骨上发现了利斧留下的蓝色刮痕,警方发现这和MarkLundy在工具上做的记号颜色吻合; Mark Lundy第二天回到北帕后汽车油箱几乎耗尽,而有证人证明他前一晚刚加满油,足以让他跑几个来回,这些剩余的汽油去哪了? 一位狱友作证Mark Lundy曾向他抱怨,说如果不是因为女儿突然跑出来,他不会落到坐监狱的下场(暗指目的是杀妻,弒女只是意外)。 最为关键的,是控方推翻了原先对于案发时间的推定。Philip Morgan指出,2002年初审时警方判断案发时间是晚上7点,但现在认为可能「更晚或在第二天凌晨」。这一点至关重要,如果案发时间是第二天凌晨的话,Mark Lundy就没必要在3小时里驱车300公里了;而他的不在场证据也将失效。 不过,这个说法对Mark Lundy也并非完全不利。当年曾有60个人被列为可疑人物,但至少55个因为晚上7点的死亡时间被排除了嫌疑。如果死亡时间被推迟的话,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有时间犯案。这下,警方可有的忙了! Mark Lundy案情回顾: Mark Lundy案发生在2000年8月29日晚间,地点是北帕市。38岁的Christine和7岁的女儿Amber第二天一早被发现死在家中,死状恐怖,尤其是Christine浑身是血仰面倒在床上,墙壁和地板上布满飞溅的血迹。经查,两人均被斧状利器多次劈砍致死,伤口全集中在头部和面部。男主人Mark Lundy时年43岁,是一名销售人员,案发当晚他在150公里之外的惠灵顿地区出差。 Lundy向警方提供了自己当天的行程: 1.Lundy于29日下午5点左右入住一家位于Petone区的旅馆(旅馆确认了这一点); 2.5:30左右,Lundy接到Christine的电话,被告知女儿的女童子军活动被取消了,两人正准备回家(有通话记录); 3.8:28分,Lundy用手机与父亲通话,信号塔数据记录表明他的手机在Petone区内。 警方发现,Lundy家电脑最后一次关机时间是当晚10:52分----对于自己在这个时刻的位置,Lundy给出了一个看起来有点太过「完美」的不在场证据:当晚11:30前他预约了一名应召女郎,这名妓女11:45到达,服务一小时后于0:45分离开(妓女和出租车司机均能作证)。 6个月后,Lundy被警方逮捕。警方的推断是: 1.Christine在29日傍晚5:30左右致电Lundy; 2.母女俩在傍晚5:43分于附近的麦当劳购买了外卖晚餐; 3.晚上6:56分,Christine从家里打出最后一通电话给朋友; 4.死者胃容物消化状态表明死亡时间在进食后一小时左右,晚上7点左右。 警方正是基于这个死亡时间推理并「还原」出了Lundy的作案过程:Lundy在傍晚5:30接完妻子电话后,驱车150公里返回北帕,于当晚7时抵达,将车停在离家500米外的地方,潜入室内杀死妻子女儿,清理现场,藏匿作案工具,修改电脑关机时间,再驱车返回惠灵顿,在8:28之前抵达petone区接了自己父亲的电话,此后还招妓作为最佳的不在场证据。 然而,Lundy一方认为,警方的推断存在诸多难以解释的疑点: 1.单凭胃容物消化状态就能判定Christine的死亡时间?即便可以也不一定就说明受害人死于7点——难道汉堡包买完带回家就一定要马上吃吗? 2.即使Christine的确死于晚7点,Lundy能在5:30至8:28之间「高效」地完成一系列作案过程吗?3个小时驱车300公里却没有被超速照相机摄到,也没有被其它驾车者注意到? 3.Christine一般晚上11点入睡,如果案发时间为7点,那如何解释她一丝不掛地在卧室里呢? 最终警方提出的另一项证据起到关键作用:在Lundy车子后备箱里发现了一件T恤,上有「针尖大」的来自于Christine脑髓或脊柱的残留组织。凭藉这个证据,尽管警方最终还是没有找到任何凶器或血衣,法院还是判决MarkLundy谋杀妻女罪名成立,终身监禁至少20年不得假释。 此后,Mark Lundy在一些支持者的帮助下不断上诉。2002年7月,新的证人证明在案发当晚的黄昏后于Petone区看到了Lundy和他的汽车。之后又有证人声称当晚10点至11点间见到Lundy家的灯曾经亮起又关上。虽然上述2个证词均没有被上诉法庭采纳,但是本案死亡时间的判定引起了更大的争议。 2013年10月7日,当时新西兰的终审法院英国枢密院认为: 1.T恤上的残留物非常微弱,无法确定是不是人脑组织;而T恤上有Christine的DNA根本不说明任何问题!此案定罪的最关键要素被推翻; 2.一份当年庭审没有被提供的警方文件浮出水面,枢密院认为这对Mark Lundy不公平。 3.警方法医根据死者胃内容物被消化的状态来判断死亡时间,但这位法医并没有测量死者体温、也没有观察尸体僵硬程度。在枢密院作证的专家认为,如果没有其他佐证,光靠胃内容物来判断死亡时间是非常不可靠的,胃内残留物的消化情况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死亡时间无法确定,那全案的分析要被推倒重建! 4.Lundy家电脑关机时间是当晚10:52分,这本来对Lundy极为有利,但警方认为这个不在场证据太「完美」,他们聘请的技术人员认为电脑註册文件被更改了。然而,在枢密院作证的电脑专家认为,註册文件被修改存在多种可能性,包括病毒感染,不一定是有人故意这么做,无法证明是Lundy动了手脚。况且,想要对电脑这样改动而不被发现非高级黑客不可,而Lundy的电脑知识明显不够。 综合以上情况,枢密院一致裁定,Mark Lundy有罪判决被撤销,全案被发回重审。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