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开征资本利得税,是每次大选两党必争的焦点;是否支持针对房产的资本利得税,也几乎成了左、右选民的分水岭。手握数套投资房的“土豪”们当然不愿自己被分走一大杯羹,而苦苦还贷的“房奴”或根本看不到买房希望的“屌丝”们则心痒痒的:“凭什么我们辛苦打工,每周也就千儿八百的都要缴税,动輒十几万的利润却可以分文不缴?” 资本利得税究竟利大还是弊大,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吵得不可开交。支持者认为这更公平,而且是相当大的财税收入,还可以抑制房价。反对者则认为这会阻碍投资,影响经济,同时也未必能抑制房价,更有可能将税收转嫁给买家,让房子更贵! 新西兰经济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Shamubeel Eaqub日前则表示:事实上大家都有一个误解,认为新西兰没有资本利得税,其实这是错的。新西兰的资本利得税早已存在,只是执行的时候非常困难。 为赚差价买房就要征税 Shamubeel Eaqub解释说,如果投资者在买房的时候,其意愿就是要从购房行为中直接获利,希望通过买卖获取差价,这种行为就是要被征税的,卖房的时候必须缴纳资本利得税。 据介绍,新西兰的房产投资整体上来说没有资本利得税,但符合条件的投资行为仍然需要征收资本利得税。 具体而言,从税务的角度出发,新西兰房产投资者可以被细分为三种: 1 Investor(投资者),也可以被理解为“buyandholder”投资者:既买入后持有,通过将房屋出租获利,在适当的时候售出盈利。这是一种长期持有的投资类型,买入的时候是为了出租,而非直接售出。在新西兰,目前这种情况是无需缴纳资本利得税的。 2 Speculator(投机者),顾名思义Speculator买房的目的就是看好它会升值,希望等到价高时售出获取差价。对于这一类型的投资者来说,无论你是否住在这一物业,或者是否将该物业出租,只要当初购房目的是为了转售,就应当被征收资本利得税。 3 Developer(开发者),如购房后大幅装修改建,或通过分割加盖新房,这一类型投资者就是Developer。和Speculator一样,如果购房意图就是开发后获利,则也是应当被征收资本利得税的。 奥克兰地产投资者协会主席Andrew Bruce认为,新西兰早已存在资本利得税,但他觉得房产投资人的税不是缴少了,而是已经太多了:“三种不同投资者,Speculator和Developer都要缴纳资本利得税,15%加上28%的公司税,事实上他们被征收了43%的税。而第一种的投资者Investor虽然不用缴资本利得税,但在长期出租过程中,他们每一分钱的租金获利都要缴个人所得税!” 现行税制为何难执行 既然已经明确规定了,为什么公众还是感觉不到资本利得税的存在呢? Shamubeel Eaqub表示:“在新西兰,房产的资本利得税征收非常困难。首先买房人的意图很难证明,而文化也导致没有人真的在追究这个事情。”Shamubeel Eaqub指出,与其在是否开征新的资本利得税上喋喋不休,倒不如想出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把现有税制真正实施起来:“让税务专家,而不是政客来解决问题,让征收办法更明确,这样能对抑制房价起到根本性的作用,也更加公平。” “原来资本利得税一直存在啊!”专家的说法让人有点吃惊。然而细细分析一下,目前情况下这种税制执行起来实在不容易,也难怪会“名存实亡”。 执行难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具化的标准去证明投资者的真实意图。无论是投资者还是投机者,甚至是买地分割后再转售的开发者,税务人员又如何来定性他们的购房意图呢?哪怕购入几天就转手,投资者也可以一口咬定买房时是想拿来自己住或准备长期出租的呀!] 其实,投资者的真实意图还是有蛛丝马迹可循的。购房后很短时间内售出的,说不是为了短线图快钱有人信吗?买大地分割后建新房,建完也不出租直接就卖,很难解释不是直接图利;前阵子非常流行的“Do Up”(买入好区烂房装修后出售),难道不是典型的Developer(开发者)行为吗? 因此,缺乏的是一套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正如Shamubeel Eaqub所说的,与其争论不休,不如把三种投资者定义清楚。比如,购房后一年内售出就是Speculator;买地分割直接出售就是Developer,这样的规定只要定下来了,相信大家都会信服。 如果市场上的投资者都是货真价实,长线持有的Investor,恐怕房价根本没可能被炒到天价。真正的投资者往往都是冷静理性的,如果出租回报不甚理想,他们自然会出售房产,而坐等升值根本无所谓租金回报的“土豪”自然也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