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立言 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立言收 游子游成都,“结义楼”品嚐小吃,伴一盅竹叶青清茶听雨,人潇洒,自然处事潇洒,烟火气重的都到星巴克抽烟喝咖啡去了。 成都小吃闻名中外,我却缘浅,至今未能一尝,为平生憾事。小吃是一个城市市井文化的集粹,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斯人斯味,无论易人易地,都难免南橘北枳。 原味尽失。如今商业文化泛滥,很多小吃都淹没无闻或面目全非了,实在是我泱泱中华民族文化的一大损失。 就拿上海人的大饼油条来说。大饼居沪上早餐“四大金刚”之首,又是饼类中的下里巴人,一团发面夹油酥,或咸或甜,油条对折夹在大饼里,上海人百吃不厌。记得早年间大饼摊上的师傅围着汽油桶改装的炉子,用手伸到火焰熊熊的炉膛里去贴大饼,那动作百伶百俐又快又准,另人咂舌。大饼刚出炉又酥又香,咸大饼是圆的,沾着黑芝麻,内裹葱油酥;甜大饼是椭圆,沾白芝麻,一口咬下去,滚烫的白糖馅流出来,无论甜咸,与刚出锅的炸得脆脆的油条都是绝配。现在上海滩的大饼都是电炉烤,老板也换了安徽、山东老乡,饼烤出来倒也焦黄,就是怎麽吃怎麽不对味,原来的酥香脆韧都打了折扣,心中未免怅然。 小吃的文化含量其实很高,尤其是名小吃,不知渗透了创始人多少的心血与努力,原料、工序一点马虎不得,而且本小利微,适合家庭制作。一旦创出品牌,进而走向工厂化或连锁店,也就差不多走到穷途末路了。前些时看过一个有关日本风物的电视专题片,介绍他们的名小吃,一碗红豆汤圆,一间风味料理,往往名店都是上百年的历史,很多都是父子相传,代代沿袭,一丝不苟,才有了今天骄人的美味。 一样的原料,不一样的产地,索性按照当地的口味制作,倒又是柳暗花明。就拿牡蛎来说吧,味道鲜美,是温带沿海的大宗产品,於是各方各国,大菜小吃,牡蛎堪称百变金刚。 上海人称牡蛎为“蛎黄”,一道蛎黄炒蛋,放上黄酒青葱,讲究急火快炒,要的是鲜嫩又不夹生。会不会炒蛎黄,往往是未来的婆婆测验准儿媳厨艺的试题。上海开埠早,不知是否受西餐的影响,我母亲当年买到新鲜牡蛎从来都是生吃,顶多加几滴柠檬汁,吃不完的才留做下顿炒蛋,估计早年我的祖母大人一定失望过。 蛎黄炒蛋到了闽南,摇身一变成了“海蛎煎”:蛋饼摊牡蛎,加上了晶莹的蕃薯粉和翠绿的青蒜,有的还抹上红红的甜辣酱。我在厦门、台湾都吃过,就是不习惯那甜甜的蕃薯味,好好的牡蛎,都被它把鲜味盖下去了。据说17世纪郑成功与占据台湾的荷兰人打仗,粮草不济时就地取材,发明了海蛎煎用来充饥,大军口粮自然万万少不得蕃薯粉。 其实小吃最初都是市井小民拿来填肚子的,吃的就是那浓郁的乡土气。“海蛎煎”跨海到台湾又名“蚵仔煎”,随台湾同胞走向世界而本色不改,依然蕃薯粉一团腻在蛋饼上,在士林夜市的灯光下红红绿绿晶莹耀目…… 韩国人吃牡蛎,是用泡菜汤生拌,也用做海鲜火锅。我在丽水海滨的渔家餐馆里吃到过,一只大瓦钵炖在台式瓦斯炉上,海螺、带子、牡蛎在红通通的泡菜汤中翻滚着热气腾腾。隆冬的海风刺骨,一杯烧酒,一碗浇上火锅汤和蚝肉、带子的热饭下肚,顿时只把杭州作汴州了。 定居奥克兰後,发现这里牡蛎又大又肥,生吃以外也炒蛋外加清炖蚝汤。一次南下Ratoroa,在一小镇早餐,尝到了Kiwi版的蛎黄炒蛋,倒也煎得火候恰好,调料当然是黄油、芝士,还洒了些Herb,好像是欧芹,香浓腴润,十分适口。 在Manukua city靠高速公路有家牛排店,有一种腓力牛排是我的最爱:在肉排正中划开一个十字形切口,嵌入几枚牡蛎肉再入炉,烤到5分熟已经足够,牡蛎的鲜汁渗入牛排,使得肉质更加细嫩味美,令人尝过之後念念不忘,谁说纽西兰人只会吃炸鱼薯条——当然牡蛎牛排已是大菜,超出小吃的范围了。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