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新西兰国会通过了《精神活性物质法》(Psychoactive Substances Act)。精神活性物质通常被定义为来自体外的、可以显着影响人的精神活动的各种物质,它作用於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摄入人体後容易导致精神依赖或药物滥用。常见的精神活性物质有鸦片、大麻、安眠药、抗抑郁药、麻醉药、兴奋剂和致幻剂等。 我们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是加强对精神活性物质的管理,保证使用者的健康,并把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降到最低。 根据这部法律的规定,精神活性物质的生产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此类产品的流通和使用必须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如果已投入市场的产品可能会对使用者造成健康危害,那麽政府有权下令予以回收。 政府从7月份开始依法禁止在便利店、超市、加油站和酒铺等场所贩售精神活性物质,并禁止18岁以下的年轻人购买此类产品。与此同时,政府还要求在此类产品包装盒上注明相关健康警示、产品成分、生产厂家和销售公司的联系方式、全国毒物信息中心的电话号码等,并禁止商家发布此类产品的广告。 几个月来,政府的一系列监管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在在市面上合法贩售的精神活性物质已经从原来的200–300种降至28种,贩售精神活性物质的店舖从原来的3500个降至110个。 为了对精神活性物质进行长期有效的管理,我们成立了精神活性物质监管局(Psychoactive Substances Regulatory Authority)。监管局将采用与药检机构相似的评估体系,在颁发生产许可前对精神活性物质进行检测。对於可能导致健康危害的产品,我们将禁止企业生产。目前监管局已向各地区医管局所属单位派驻了执行官员,这些官员的职责就是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打击违法行为。 我们的警察部门非常出色地完成了执法工作。今年8月警方根据举报,在Hamilton的一家便利店成功破获了一起涉及2000包合成大麻的案件。 政府还将委托新西兰环境科学研究院(Institute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Research)对正在市面上合法贩售的28种精神活性物质进行跟踪检测。如果发现里面有危害健康的成分,那麽我们会立即令其下架。 这部法律还授予了地方政府一些权力,现在各地区议会有权在某些地段,如学校、医院、教堂等公共场所附近,禁止精神活性物质的贩售活动。 国家党政府把保障公众健康视为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防止精神活性物质给大家的健康造成危害。 (杨健议员办公室供稿)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