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立言 还是去年我回国前,收到好友毛芃寄来的一个链接,问:“这个立言是你吗?”打开一看,是这里WTV下属的istar网站上,一个“立言”登录微博,并且给某文友的文章献了一束花。 当时的第一感觉就是“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文坛恐怕又要多事了。 自省“立言”者重名并不多,如果不如我一样是真名就叫立言的话,冒用“立言”者是何居心呢?我当然不敢垄断“立言”这个名字的使用权,但纽西兰华社就这麽大,我又在此笔耕十几年了,相信熟悉我的读者也不在少数,一看“立言”,第一反应一定是我。 中纽文化背景不同,Kiwi叫John叫Mary的何其多,根据各国刑事诉讼法律的通用原则,我特地查阅了中国大陆的姓名权法,其中规定,姓名权的侵权行为之一是“盗用他人姓名”,其中一种定义是:“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该法律的案例分析中有:如果发生姓名权官司,纠纷双方有一方是真名的,则法律保护真名;如果一方是名人的,则保护名人,因为名人的姓名往往会联带了更多的经济、社会利益,使盗名者有利可图。 有了法律条款的参考,我打电话并Email联系WTV的工作人员,投诉我的名字被人在istar网站冒用:第一,立言是我的真名,并非笔名、化名;第二,我虽不敢妄称名人,但立言这个名字在纽西兰华社见诸报章网站已经十几年,有一定的社会影响,请他们尊重我的姓名权,对那个“立言”采取一定的措施,以免事态扩大。 他们答应一定会处理。 但直觉告诉我,这事没这麽简单——既然冒用他人名字,肯定有其见不得阳光的目的,如果正大光明撰文跟贴,堂堂正正署名又有何不可呢? 於是立即告知各位文友,请与我一起密切注视这个假立言的行踪。 一连三个月,他/她就这麽在istar蛰伏着,只是增加了一个似男似女的丑陋的头像。 回到奥克兰不久,就在上周,我又接到毛芃Email:“那个立言在istar上骂人呢,请看链接。”我当然不敢怠慢,打开网站一看,假立言骂的就是毛芃,更加令人气愤的是,有跟贴问:“好奇的问一下,你是否就是先驱报三人行栏的立言吗?”後面马上又有人跟贴:“文如其人,不像是假的。这位北京大学中文系的高材生可能是看不惯有人用学位来炫耀自己,故出手直言。”——试问读者诸君,如果您处在我的位置上,该如何自处?立言骂人,语言卑污,而且骂的是“自己的”好友毛芃,还道是“文如其人”也就罢了,还连累了《先驱报》、“三人行”与母校北大! 也有读者来电话安慰我:“一看就不是你,语言、品格相差十万八千里!谁会相信?” 我从来相信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但这次我是真的被泼了一身污水而且被逼到了墙角。为了对自己负责,对读者负责,对《先驱报》以及七年来与我共同辛勤笔耕“三人行”的游子与永杰,对我和毛芃多年来的友情,以及培育了我的母校的声誉负责,我在同人网站微博上发表了一则简短的声明: 最近WTV网站上有人冒用“立言”之名对毛芃进行辱骂和人身攻击,对此小人行径我表示强烈的蔑视与抗议!目前为止我本人只在同人网一家中文网站上发表过文章与跟帖,凡在WTV网站上的所有“立言”的行径都与本人无关。在中文网站上冒用他人名义进行攻击、谩骂的卑劣恶行是见不得阳光的,也是为所有文友与读者不齿的!呼吁大家连起手来,撰文抨击这种欺世盗名的缺德行为,否则,您可能就是下一个受害者! 之所以如此说,是还有别位文友的笔名、网名在这家网站上被冒名注册登录,其中也包括毛芃。 声明发表後,跟贴很多,网友们纷纷谴责和声讨冒用他人名义登录并谩骂、攻击别人的可耻行为。在此我特别感谢portia、南太井蛙、gapfiller、桥人、说几句、珂珂、穆迅、安妮、阿丽丝的兔子、大卫王等诸位网友的仗义执言。 经毛芃与istar网管的多次接触商讨,那个假立言终於在网站上销声匿迹了。 圣经箴言书中说:“耶和华所恨恶的有六样,连他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就是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吐谎言的假见证,并弟兄中布散分争的人。(箴言6:16-19)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