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西兰最臭名昭着的性罪犯之一Nicholas Reekie在试图控告惩教部失败後获得了1000纽币的费用补偿。 Reekie在2001年至2002年期间以受到人格侮辱和非法拘禁为由起诉惩教部、总检察长和Waitakere地方法庭并要求获得100万纽币的赔偿。今年8月,法官Edwin Wylie裁定Reekie在接受狱方裸身检查时人权受到侵犯,但也同时裁定他不能因该项侮辱获得任何赔偿。Wylie法官还发现Reekie的多项主张有不实之处,10项申诉中仅有2项获法庭认可。由於他并未因惩教部人员的侮辱而受到任何实质性伤害,所以有关职员只被要求出具了一份有过侮辱行为的声明。 在裁定中,法官称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但Reekie随即申请要求解决包括律师费、差旅费和电话费在内总计5762纽币的开销赔偿。Wylie法官在周二表示,虽然通常应由败诉方支付有关诉讼费用,但法官对此也有裁量权。“根据既定规则,我并不倾向於偏向Reekie的判决,诉讼当事人通常不会获得开支补偿的一般规定并没有改变。”但法官认为对Reekie为初始申诉做准备并提起诉讼提供一定的补偿是恰当的。最後惩教部向Reekie支付了1000纽币的开支补偿。 据悉,Reekie在2003年被控侵犯4名年龄介於11至69岁之间的女性的31项罪行,其中包括绑架和强奸罪。他最後被判决预防性拘留以及至少25年内不得假释。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