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屋成了纽西兰社会中的一颗颗地雷,一不小心买到漏水屋的人固然非常懊恼,而其它纳税人也同样郁闷,因为不论是政府负担部分,还是地方议会负担的部分,最後买单的都是纳税人。 从目前获得的数据看,地方议会在漏水屋赔偿方面的“关”把得挺紧。根据普华永道的估算,全国漏水屋造成的成本估计为230亿,而各地市议会最终可能只须付出7.5亿----迄今为止,全国14个“大城市”市议会共支出了1.518亿漏水屋修缮款,这些市议会为未来拨备的修缮款为5.244亿元。 专门提供漏水屋咨询服务的Lighthouse公司的John Gray认为中央政府的“财政资助计划”(FAP)就是一个“障眼法”,根据FAP,漏水屋主必须在10年内提出补偿要求,而市议会最高支付额为修缮费用的25%。Gray认为在政府的主导下,市议会为这些费用的支付设置了重重障碍。 Gray说:“政府和市议会为保护自己,并没有好好宣传补偿政策,而是在拖时间,因为补偿时效只有10年。”他说很多向他们咨询的漏水屋屋主发现自己的房子已经过了10年的时限,Gray说:“每个月都是成千上万座房子在超过时效期限。”他预期一些漏水屋扎堆的地区将成为“贫民区”。 除了向市议会求偿外,漏水屋主还可以通过民事法庭、仲裁庭和调解方式获得补偿,来自陶朗加市的数据显示有20%至25%的案子通过调解得到了解决。 大奥克兰合并前,各市议会总共赔付出了1.377亿,其中奥克兰市付出了7560万;城市合并後,2010至2012年间,大奥克兰市共支出了5190万,并预算了4.56亿元作为未来的赔付。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