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瑞纳号在阿斯托拉贝礁触礁搁浅,随後引发环境灾难:船体漏油、集装箱散落水中以及导致大规模海洋动物死亡。今年初,货船整体断为两截。 昨天在陶兰加地方法庭,瑞纳号船长对於根据《海事交通法》、《刑法》和《资源管理法》等法案提出的指控表示认罪。在该案中,船长和大副姓名均不对外公布。瑞纳号大副昨天也出庭受审。 瑞纳号船长和大副面临相同的指控:违反1994年《海事交通法》以可能造成危险的方式驾驶船只、违反1991年《资源管理法》排出污染物以及违反《刑法》更改货船文件。 船长因更改货船文件面临多一项《刑法》指控。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最高刑法可达7年监禁。违反《资源管理法》的指控与“从船上或离岸装置上排放有毒物质”有关,最高处罚为罚款30万纽币或两年监禁以及在每继续违法一天则罚1万纽币。违反《海事交通法》的最高处罚为罚款1万纽币或者最长监禁12个月。 陶兰加地方法庭计划在5月25日对瑞纳号船长和大副宣判。大副将於5月22日再次出庭,预计可能提出更多辩护申述。 纽西兰海事协会发言人表示在法庭宣判前不便作出评论。法庭宣判後,海事协会将向公众发表对事件的看法。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