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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传说中 的组合拳:兩年内出售投资房须交

时间:2015-05-19 00:00来源:新西兰 先驱报 作者:New Zealand 点击: N

  为抑制楼市过热,储备银行上周推出新政,要求奥克兰非自住投资房申请贷款时必须支付30%首期款。分析认为,这一政策来的“太晚,也太少了!”当时我们就指出,如果中央政府能紧跟出台配套措施,和储备银行形成组合拳,将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问题是,John Key们愿意吗?
  言犹在耳,组合拳果然来了。周日上午,国家党政府公布了即将出台的2015年财政预算案的重要内容:两年内出售投资房要交税,不管新西兰人还是外国投资者!虽然不是期待中的限制外国人买房的政策,但新政还是平地起惊雷,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所得税还是利得税?

  新政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无论是新西兰公民、居民还是海外投资者,两年内出售投资房所得盈利必须交税,除非该住房是卖家的家庭用房、遗产继承房或一段关系中财产处理所导致的清偿转让(比如夫妻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税率为卖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2无论是新西兰公民、居民还是海外投资者,非家庭用房出售的买家及卖家都需註册及提供新西兰税号(IRD Number);
  3海外投资者必须提供其本国税号及其最新的个人身份证明,如护照;
  4海外投资者在取得税号前必须有一个新西兰银行账号;
  5新政从10月1日起正式执行。
  新政出台后,包括工党领袖Andrew Little在内的左派政治人物对国家党大加揶揄,认为这一政策和去年大选时工党推出的资本利得税如出一辙:虽然名字叫“个人所得税”,骨子里就是“资本利得税”。国家党从去年大选到现在一直强调房市没有危机,征收资本利得税没有必要,最后却结结实实的“自己打了自己的脸”!
  John Key对此不以为然,他强调这并非资本利得税,而是对个人所得税的有效补充:“任何人——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国人都应该依法缴纳合理税款,因此我们需要对现有法规进行加强。”John Key同时确认2015预算案将包括若干措施对房产交易进行监管,并且帮助税务局执行有关法规。
  John Key所说的个人所得税我们曾多次分析:在新西兰早有规定,“以转卖为目的”购入的投资房出售时所得盈利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但“以转卖为目的”是主观意图,客观上非常难以证明,这一税种的执行效果非常差。因此,工党提出新税种取而代之:对所有投资性住房出售所得征收统一的资本利得税。
  去年大选国家党顺利连任后,资本利得税被打入冷宫。但业界一直有呼声,希望能出台有执行力的法规,让“以转卖为目的”的投资房征税成为可能。在多次否认奥克兰房市有泡沫,一直强调供求关系重要性后,国家党政府却“于无声处听惊雷”,挑在周日早上这个很有喜感的时间出台了这样一个重要政策。国家党的逻辑是,规定两年时限是对个人所得税的优化,并不是开征资本利得税,所以国家党没有“自己打脸”,也没啥不好意思的。
  其实,只要税制是公平的,只要这原本就应该交的税能顺利收到,税种叫什么名字,政党的脸有没有被打肿,谁在乎啊!

  解读新政要点

  有意思的是,周一上午John Key在电台节目中指出:“新政策不会有很大影响。”自己推出的政策自己认为“不会有什么影响”?那还要这个政策做什么呢?
  分析人士认为,新政是否能让奥克兰房价下跌或滞涨还很难说,但它无疑会大大增加那些短线炒作的投机者的成本,减少“炒卖”房市的现象。
  首先,两年内出售投资房一律交税为税务局提供了明确依据。投资者必须有充足资金持有两年以上,否则就被征税,这会把大量“快钱”、“游资”赶出市场。值得一提的是,即便两年以上售出的投资房也不一定就不交税。如果一个投资人名下持有多套房屋且交易频繁,投资人还是需要向税局提出“购房时不是为了转卖”的合理解释。
  “内行看门道”,新政中的一条不起眼的规定却让很多业界人士惊呼“这才是重点”:非家庭用房出售的买家及卖家都需註册及提供新西兰税号!海外投资者还必须提供身份证明和新西兰银行账号。
  分析人士认为,对海外投资者来说,提供身份证明、新西兰税号和银行账号意味著税局对他们的纳税情况更容易把握,收税更容易。光这一条就有可能吓走不少海外投资者——他们中的很多人不愿意资产及获益情况被官方机构掌握。
  而对于本地“散户”开发商来说,提供税号意味著原本存在的偷税漏税漏洞很大程度被补上了。在目前的奥克兰房地产市场上,有不少个人或几个朋友集资买地、建房,或买旧房“DoUp”(装修)再转卖的行为,最近一两年收益非常可观。但由于税制的漏洞,这些原本应被征税的行为却非常难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税号很难监管。如今这些卖家必须提供税号,不仅两年内转售行为必须交税,还可以给税局提供线索追查。即便超过两年再卖,税局也可以根据其纳税记录、贷款记录、收入记录来判断是否应当征税,那些“假自住、真倒卖”的逃税行为将无所遁形。
  对投资房买家来说同样如此:一个长年不纳税或很少纳税,甚至享受福利的买家怎么可能购入百万豪宅呢?除非他(她)瞒报了收入!如果是新西兰本地现金收入,那他(她)将面临罚款;如果是海外收入,则需要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对于新政策,本地华人时评人Peter的小结是:节点明确,可操作性强,堵了基本但重要的漏洞,有意义,为以后进一步调整留下了很好的基础。但也有不少人认为远远不够,一位网友留言:要让本地人可以依靠收入买得起房,根本上还是要限制海外投资者和海外资本,围堵国际热钱。
  然而问题又来了,这回John Key们还能愿意吗?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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