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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三年大选改四年您赞成吗?

时间:2013-02-12 00:00来源:新西兰 先驱报 作者:New Zealand 点击: N

  新西兰自1853年起首次举行大选至今已有160年的历史,在过去50届的大选中,选民曾於1967年及1990年两度对是否应将选举周期延长进行公投,约70%的选民坚持认为,应维持三年一届的大选制度不变。

  新西兰政坛近日最热门的话题莫过於再次修改大选周期的争论。总理John Key和反对党工党党魁David Shearer不约而同地赞成将三年一届的大选改为四年,两党党魁的态度令外界多少感到惊讶,因为国家党与工党两大党一向争吵不息,意见不一。不过,左翼博客The Standard却不给工党党魁David Shearer面子,公开与其唱反调。
  新西兰优先党党魁Winston Peters不愧是一名经验丰富的政坛老将,他并没有轻易附和总理的提议,而是认为,现在仅仅旧话重提没有多大意义。国会内的各政党只有先沟通,并在一些细节上达成共识後,这样才有可能避免在公民投票中重蹈覆辙。
  即使John Key和David Shearer一致有意推行四年一届的选举方案,但他们仍需要得到国会中四分之三议员的赞同,或者得到公民投票结果的支持。从目前的情况看,政治人物更乐於举行公民投票,以便取得民意支持的正当性。
  奥塔哥大学政治系讲师Bryce Edwards博士汇总了支持与反对双方的意见,并以“民主与统治的对决:四年一届大选?”一文概括了争论的焦点。

  支持者的观点

  持赞成意见的一方认为,四年一届大选的好处显而易见,既可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又可节省一笔费用不小的选举经费。
  新西兰两大传媒集团Farfax和APN旗下的各大日报纷纷发表社论,一致力挺四年一届大选的提议。《The Dominion Post》日报在社论“Four more years?”中感慨,在主要西方盟友中,美国、德国和日本都每四年举行一次大选;英国更是五年。相比之下,新西兰和澳洲的三年一届的选举制度已不合潮流。
  英文《新西兰先驱报》在社论“Four year term better for country”中指出,新西兰较短的选举周期逼使政客将不少精力放在选举上,而非制定长远的施政计划。社论同时还感叹,新西兰人天性缺乏长远规划,政治人物要想说服选民认同并非一件容易之事。
  《The Manawatu Standard》报的社论“Four-year term makes sense”更是开门见山地指出,四年一届的大选有助於执政者实施其宏伟计划,对新西兰的未来发展有利;多一年的时间可以让政府将对选民的承诺更有机会付诸於行动,避免政党将精力只放在选举上。社论同时指出,自从1930年以来,只有1957年和1972年两届政府未能连任。换而言之,新西兰的选民其实早有共识,只给执政党三年的时间太短。既然如此,为何不顺水推舟,将选举改为四年一次,以免劳民伤财。
  《The Southland Times》日报在社论“Three years or more?”中指出,现行的选举周期太短,政府在第一年要想办法承诺竞选诺言,但同时要向选民解释不能兑现的原因;第二年又要花时间告诉选民,最新推出的政策并非有意在上台前刻意隐瞒,而是因时而宜想起的策略;第三年又必须将精力投入到即将来临的下一届选举战中。
  David Farrar曾於2009年被评为新西兰媒体中第四位最有影响力的政治专栏作家。这位已连续为四届国家党党魁工作的右翼时事评论员毫不例外地为John Key的言论公开站台。他表示,三年的时间对联合政府而言太短,很难推行有效的政策。

  反对者的意见

  新西兰人一向重视自己手中的民主权利。虽然在外人看来,将三年的选举周期改为四年并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但一些人坚持认为,这是“民主权利”与“政府统治”的对决。延长选举周期其实不过是政客们自私自利的一种表现,也是政府无能,为其自身开脱寻找的一个借口罢了。
  国会议员们每届任期三年,他们都为选民做了哪些有益的工作?四年的时间太长,选民们难以有效地用选票监督议员和政府的行为。
  时事评论员Graeme Edgeler在其博客内的“A four-year parliamentary term?”一文看法最具代表性。他要求国会议员们反躬自问,“噢,什麽事情乃因时间太短无法完成?到底什麽法案没有来得及通过?如果之前就实施了四年一届的选举,我们还能有今天这样的政治现状吗?”
  Graeme Edgeler还进一步指出,相比较美国或英国而言,新西兰政府手中的权力已经很大。没有所谓的众议院的限制;公民投票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法对政府施政造成干扰;新西兰现行的政治体制较为单一。
  左翼博客The Standard的时事评论员James Henderson在“Against a four year term”一文中旗帜鲜明地批评政治人物试图将选举周期增加一年的做法。文章指出,企图修改选举周期不过是老调重弹,政客们已不是第一次抛出“民主多,效率低”的陈腔滥调。新西兰人民主意识深厚,这也是为什麽政客多次打算修改选举周期未果的原因。任何一个政党如果在大选年仍支持将选举周期改为四年,都将失去支持者的信任。

  民意的反应

  英文《新西兰先驱报》的一项网上民调显示,赞成四年一届选举制度的支持率为59%;维持三年一届原状的仅为28%;另有10%认为应仿傚英国,五年选举一次;3%表示无所谓。
  Fairfax传媒集团网上的另一项民调也得出了相似的结果。63.9%的投票者同意John Key和David Shearer的意见,36.1%希望仍维持三年一届的选举制度。
  从表面上看,持赞成意者多,公投结果似乎可以过关,其实不然。因为在支持者中,不少人实际上是有条件赞成,这从英文《新西兰先驱报》网上的热烈讨论中可以得到答案。
  Barry Parsonson网友表示,我们的确有充足的理由延长选举周期,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限制议员们从中获利,例如议员在国会中工作不允许超过三届。职业政客们似乎与我们脱节了,他们忘记了选民才是老板,宝马轿车风波及差旅津贴丑闻就是最好的例子。
  基督城的网友Ellie认为,美国的政治体制与新西兰完全不一样,美国总统的权力受到众议院的制约,而我们的总理又有谁来限制呢?我们可以修改为四年一届的选举,但我们需要相应的措施,确保政府受到有效的监督。
  MichaelR网友认为,瑞士人比我们聪明,人口相似的小国的国会议员都是兼职的。民众只要在100天内收集到五万个签名,就可以举行有法律约束力的公民投票。新西兰的选民没有任何影响修改法律的能力,公民投票的结果又没有约束力,国会议员三年的权限已够长了。任何人投下赞成票,就意味着自身的约束权力减少了。
  Waldorfedu网友表示,在2011年大选中,有超过一百万名的登记选民没有投票,创下1897年以来的最低纪录。选民的冷淡态度说明了他们对只关心自身利益的政客早已失去信心,现在媒体又鼓动我们去赞同四年一届的选举,居心何在?
  选举周期更改的争论关乎每一位选民的利益,包括华裔选民在内。多了解更改後的得失,有助於我们拿定主意。大选周期更改的公民投票很有可能将在2014年大选中进行,各位不妨问问自己,您赞成吗?

  新西兰史上
  未能连续执政的两届政府

  自1930年以来,仅有两届政府未能连任。1957年,工党重新执政,由於发现国家财政状况比前政府所承认的要糟糕许多,总理Walter Nash决定大幅加税。工党政府的举措立即引发众怒,支持者也大为不满。1960年的大选,Walter Nash领导的工党未能连任。
  Walter Nash在执政时将Waitangi Day定为公共假期。在他任职期间,新西兰的房贷利率曾首次降到5%以下。当时一幢位於Mt.Eden内有景的三睡房只售一万二千五百元,一辆一千三百CC的福特Consul 315只卖一千九百八十元。(房贷利率再次降到5%以下出现在41年後)
  前工党国会议员Stuart Nash是Walter Nash的曾孙,他於2008年曾以党内不分区排名的身份进入国会,但在2011年大选中落选。
  1972年,工党重新夺得政权,总理Norm Kirk是新西兰历史上首位同时集工党主席、总理於一身的政治家,上台之後即抛弃中华民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立了外交关系。1974年,Norm Kirk领导的工党将Waitangi Day定为国庆日(New Zealand Day),1976年,重新执政的国家党将其取消。
  Norm Kirk主政时,首次推出ACC,并於1973年开始抵制南非Springbok赛事,旗帜鲜明地反对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
  1974年8月31日,Norm Kirk总理不幸在办公室去世。副手Wallace Edward Rowling接任总理後一年,被国家党的Robert David Muldoon爵士在大选中击败,工党又一次未能连任。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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