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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酝酿四年 新版《饮酒法》通过

时间:2012-12-13 00:00来源:新西兰 先驱报 作者:New Zealand 点击: N


  《饮酒法》新内容

  进入12月,过节气氛渐浓,商家抓住黄金时机拚命促销,而忙碌或者不忙碌一年的kiwi们也在调节身心进入过节状态----对於很多人来说,畅饮的季节已经到来。
  本周二,国会不失时机也可以说不识时务地抢在圣诞假期前通过了酝酿4年之久的《饮酒法》,国会这次端出的是怎样一杯酒?
  2012版《饮酒法》作出的修改包括:
  ‧父母批准
  未到法定饮酒年龄的青少年必须获得父母或者监护人的许可才能饮酒,未获许可而向青少年提供酒精被视为犯罪,罚款2000元;
  ‧含酒精饮料
  含酒精饮料行业自行制定规范,如果没有此类规范,政府有权限制其销售;
  ‧售酒时间
  酒吧、俱乐部和餐厅在凌晨4点至早上8点间不得售酒,商店在晚上11点至早上7点前不得售酒;
  ‧年龄
  买酒年龄维持在18岁,在私人场合向18岁和19岁年龄者提供酒类必须持“负责任”的态度;
  ‧身份证明
  使用假身份证明或者明知对方出於买酒的目的仍然出借身份证明属於犯罪行为;
  ‧售酒店舖
  便利商店不得销售啤酒、葡萄酒和烈酒,有些商店允许出售其它含酒精商品;
  ‧超市
  酒类展示和促销必须限定在一个单独区域,并且该区域不得处於显要位置;
  ‧市议会
  各地市议会有权在酒吧等的开放时间和禁止在学校附近开设酒铺等方面制定地方政策,也有权给持有酒牌的场所规定附加条件;
  ‧酒牌发放
  酒牌费用根据申请场所带来的“风险性”设定----包括该场所的面积、开放时间和过往记录。酒吧或者其经营者一年如被录得三次售酒给已喝醉者和/或未到法定年龄的青少年,酒牌或者经营者的执照将被吊销;
  ‧广告
  更多的限制,包括禁止酒吧外面的免费供酒广告和售酒商店外折扣额25%及以上的广告;
  ‧酒类价格
  研究制定酒类最低价格标准。
  所有的这些修改内容将在12个月後生效。

  《饮酒法》已是四年“陈酿”

  如果一定要把酿酒饮酒习俗称为“酒文化”,那麽纽西兰的酒文化也是相当值得一提的,纽西兰是“新世界葡萄酒”的重要产地,这里的男女老少也大都“好这一口”,因此尽管常常有骇人的数据昭示饮酒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有多严重,但无论左右翼政党执政时都不愿意真正对相关法律“大动干戈”,就是刚刚通过的“小打小闹”的修改也是已经争论了4年:
  *2008年8月,工党政府提议由法律委员会对於《饮酒法》进行检讨。
  *2010年4月,法律委员会作出了153项建议,包括将饮酒年龄从18岁提高至20岁,对酒类徵收50%的酒精税,全面禁止酒商赞助的活动。不过当时的国家党政府不同意任何加税的建议。
  *2010年8月,司法部长Simon Power公布了法律修改的草案,采用了其中的126项建议,其中包括了提高买酒年龄至20岁,限制含酒精饮料中的酒精含量,未经许可向法定年龄下的青少年提供酒类视为违法,收紧售酒时间并研究制定酒类最低限价政策等。
  *2010年11月,《酒精改革法》以117票对3票通过了一读,仅有行动党投票反对该法案,工党认为该法案不足以降低酒精带来的危害。
  *2010-2011年,专门委员会收到了1万多份公众陈情,其中1700份提出了独特的见解。
  *2011年8月,专门委员会对法案进行了细微的修改,具体规定了超市在什麽位置销售酒类和做酒类广告。
  *2011年9月,法案以115票比5票二读通过。
  *2012年5月,司法部长Judith Collins宣布收紧“未经许可为法定年龄下青少年提供酒类”的规定。
  *2012年8月22日,Collins宣布酒类生产行业将自行制定含酒精饮料的行规,而不是由政府来规定其酒精含量和销售政策。
  *2012年8月30日,在国会良心投票中,议员们将最低饮酒年龄维持在18岁。
  *2012年12月,毛利党提出了修改建议,国会反对党提出最低限价条款以及含酒精饮料的限制规定,并且禁止在学校附近开酒铺,但是这些提案均被国会否决。
  *本周二晚间,法案通过,大部分修改将於一年後生效。

  一部“理性平衡”的法律?

  司法部长Judith Collins说《酒精改革法案》现在被分为三个法案,体现了“理性平衡”的原则----一方面要减少酒精造成的严重危害,另一方面又不能连带惩罚那些理性饮酒的人。
  Collins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售酒方面将取得进步,在年轻人接触酒精方面也将有所改革,不过这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显然人们应该改变饮酒习惯,控制好自己的行为。”Collins说她对今年9月份议员们投票反对提高买酒年龄感到失望,但是她相信该法案将能为消除与酒精有关的危害提供一系列法律依据。对於地方政府来说,如果没有制定地方法规,他们可以直接执行这一法案。
  反对党认为这个法案在法律委员会2010年建议的基础上掺了水,工党议员Lianna Dalziel说这是对於2010年建议的“歪曲”,她认为这个法案“没有牙齿”,因为它没有实质性地触及酒类的价格、销售渠道和促销等方面。Dalziel认为应该由卫生部而非司法部牵头该法案的制定。
  另一名工党议员Iain Lees-Galloway说该法案受到了游说团体如“食品和乾货协会”(代表酒商和超市业者)以及“餐饮住宿协会”(代表酒吧餐厅等业者)的影响,Lees-Galloway说这一点在含酒精饮料上尤其明显,法案没有规定含酒精饮料的酒精含量,而法律委员会早就指出这类酒精饮料是狂欢派对和女士们的首选。对此Collins说她希望酒精饮料行业明年能完成行业自律规定。
  “食品和乾货协会”执行长Katherine Rich说政府这项法案非常具有可操作性,将改变目前的酒类销售模式。

  酒吧业财路受阻

  受到《饮酒法》影响最大的可能要数酒吧和酒铺,他们必须根据新的“作息时间”,即使在生意最好的时节也不能例外----明年12月11日开始新法律生效,意味着酒吧酒铺们明年圣诞起就不能通宵营业。“餐饮住宿协会”曾经要求Collins将法律生效时间定在2014年2月,让他们在2013年圣诞新年期间还能够“欢欢喜喜过个年”,但是现在他们的希望落空了。纽西兰约有1000个场所拥有24小时营业的酒牌。
  “餐饮住宿协会”执行长Bruce Robertson说法律的修改部分相当复杂,法律通过的时间也有些问题----“在圣诞新年假期前10天通过这个法案对谁都没有好处”。
  Robertson说根据某个场所的“风险性”来收取牌照费也令人担心,他说:“目前餐饮行业并不景气,牌照成本增加更是雪上加霜。本来利润就薄,有些商家可能不得不因此而歇业。”
  新的《饮酒法》通过後,商家们还得等待12个月才能明了自己的生意到底会受到多大的影响,因为各地地方政府还有权制定地方法规来管理属地的酒吧和酒铺的营业时间和开设位置。
  奥克兰市长Len Brown在法案通过前夕曾表示自己对於最终的法律文本表示满意,他曾敦促司法部长尽早通过法律来约束发生在奥克兰某些区域的酒後骚乱行为。
  Brown於今年6月份组织了一个专门对付饮酒危害行为的工作小组,并制定了一些譬如酒吧在某些时段“只出不进”的政策,现在获得了法律的支持,他希望这些政策可以在全市推广。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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