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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本周六 我们一起去投票

时间:2011-11-25 00:00来源:新西兰 先驱报 作者:New Zealand 点击: N


图一



图二

图三


图四

  还没收到选民卡?您还没登记!请抓紧!
  按照选举委员会的安排,在11月19日前所有的选民卡“Easy Vote Card”就已经寄送至选民手中,如果您还没收到这封邮件,那麽您可能尚未登记为选民,这也许是因为您搬了家,不过您还有机会在今明两天进行登记。
  选民须为年满18周岁的纽西兰公民或者永久居民,并且曾在纽西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如果您是纽西兰公民,但在过去三年中没有来过纽西兰;或者您是永久居民但在过去一年中没来过纽西兰,则不具备选民登记资格。
  如果您有登记资格,法律要求您必须登记----即使您不想投票。如果您尚未登记,在本周五午夜前您还可以通过网络或邮局进行登记。联系方式见上表。
  根据选举委员会本周一公布的数据,92.6%的选民已经完成登记。
  除了选国会议员还要公投决定MMP的未来
  在您家附近就有投票站,带上选举卡会令您的投票过程更加便捷,不过如果没带选举卡,您仍可以参加选举。
  如果选举日当天您无暇投票,可以到提前投票点(例如当地图书馆)提前投票;如果您须在自己所属选区外的投票站投票,您需要填写一张特殊票。
  本次大选中会同时对选举制度进行公投,因此您将得到两张选票:
  1、橘黄色的大选选票,您可以选择您支持的政党和所在选区的议员候选人。(图二)
  2、紫色的全民公决选票,表达您对将来采取何种类型的选举制度的看法(图三),这张选票上的两个问题是:
  您希望保留目前的MMP选举制度还是改变成另外一种选举制度;
  如果纽西兰决定改变选举制度,您希望选择四种选举制度中的哪一种:FPP、PV、STV、SM
  如果有超过50%的选民选择保留MMP制度,2012年政府将对MMP制度进行一次独立的审核,以便对该制度的运行方式提出修改建议;如果超过50%的选民选择更改选举制度,国会将决定是否在2014年再进行一次全民公投,在MMP制度和本次公投中得票最多的选举制度间进行抉择。

  本次大选共有13个政党参选,他们是(根据政党英文名首字母排列):

  ‧ 行动党(Act New Zealand)
  ‧ 联合党(Alliance)
  ‧ 纽西兰大麻合法党(Aotearoa Legalise Cannabis Party)
  ‧ 保守党(Conservative)
  ‧ 社会信用民主党(Democrates for Social Credit)
  ‧ 绿党(Green Party)
  ‧ 工党(Labour Party)
  ‧ 纽西兰个人自由党(Libertarianz)
  ‧ 法力党(Mana)
  ‧ 毛利党(Maori Party)
  ‧ 国家党(National Party)
  ‧ 纽西兰优先党(New Zealand First Party)
  ‧ 联合未来党(United Future)
  
  参加大选的华人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後)
  
  ‧杨健(国家党不分区议员候选人,党内排名第36)
  ‧霍建强(工党不分区议员候选人,党内排名第21)
  ‧朱旭东(工党不分区议员候选人,党内排名第44)
  ‧吴昭甫(工党Botany选区议员候选人,党内排名第70)
  ‧简绍武(保守党Epsom选区议员候选人,党内排名第8)
  ‧杨宗泽(保守党Botany选区议员候选人,党内排名第11)
  ‧刘晓梅(保守党Te Atatu选区议员候选人,党内排名第24)
  ‧何效鹏(优先党Maungakiekie选区议员候选人,党内排名第15)

  FPP Vs MMP历史的轮回

  纽西兰引入MMP选举制度是为了令国会更具有代表性,但是在实行了15年後,其弊病也逐渐开始显露,例如小党对於政府组成和国家政策“不成比例”的牵制----有时候甚至达到了“四两拨千斤”的程度;MMP制度下,因为“收买”小党而造成了更高的公共开支…随着反MMP呼声的加大,今年的大选中将对该制度的存留进行公投。
  历史往往就是一种轮回,从1853年至1993年纽西兰总体上采用的都是“多数票当选制”(FPP)选举制度,直到1993年才公投决定废除FPP而采用MMP制度,促成那次改革的是公众对於政客、国会和传统的两党轮流执政制度逐渐丧失信心。那次改革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就开始酝酿,并在七八十年代成为潮流,其背景是数十年的经济不稳定和各种社会政治运动的兴起。
  在1978和1981年的两次大选中,作为反对党的工党都获得了比国家党更多的总选票,但是後者赢得了更多的国会议席而连续执政;“社会信用党”从1954年开始就是纽西兰的第三大党,在1978年大选中获得了16%的选票,可是在有92个席位的国会中只占了1席;在1981年大选中社会信用党赢得了近21%的选票,在国会也仅占2席;而“纽西兰党”在1984年大选中获得12%的选票,却仍进不了国会。这些现象导致选民对於FPP制度的强烈不满而希望寻求新的选举制度。
  1984年工党上台後成立了一个皇家委员会研究选举制度,1986年皇家委员会报告建议采用德国式的MMP制度,国会议员人数增加至120人----一半来自选区,一半来自政党排名。当时工党和国家党都不喜欢MMP制度,不过两党在1990年的大选中均表态支持对於选举制度进行公投。
  1990年国家党赢得了大选但随後却违背了举行公投的承诺,这激起了选民的强烈反弹,国家党政府不得不在1992年进行了一次“无约束力”公投----如果该公投结果显示大多数人支持改革选举制度,那麽第二年(1993)年将举行正式公投选择新的选举制度。1992年的选举制度是FPP,而备选制度是MMP、STV、SM和PV。
  1992年虽然只有55%的选民参加了公投,但是85%的投票人选择改革选举制度,赞成MMP制度的选民比例为70%;在1993年的“公投绑大选中”,投票率85%,MMP以54%比46%战胜了FPP而成为纽西兰新的国会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一览
  MMP–混合比例代表制


  这是议会目前采用的选举制度。
  议会中共有120名议员。全国有70个选区,其中包括毛利选区。每个选区选举一名议员,即选区议员。其他50名议员从政党提名的候选人名单中选出,即为排名议员。
  每位选民有两张选票。第一张选票是投票人选出自己拥护的政党,即为政党选票,这决定着每个政党在议会中可占的总席位。
  第二张选票是投票人选出代表自己所在选区的议员,即为选区选票。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即为胜出者,得票数不需要超过半数。
  在目前的MMP选举制度中,在至少一个选区中获胜或者政党选票的得票数达到5%的政党,其议席的比例即与其政党选票的比例大致相同。例如,某政党的政党得票率为30%,其在议会中的席位即为36名议员(即为120个议席的30%)。因此,如果此政党在20个选区中获胜,除了20名获胜的选区议员之外,其排名议员人数为16名。
  如果某政党既没有在任何选区中获胜,所获政党选票数也没有超过5%的底线,那麽其选票将按比例分配给进入国会的政党。
  政党之间通常需要达成联盟或协定才能组阁政府。
  FPP–多数票当选制
  议会中共有120名议员。120个选区中,每个选区(包括毛利选区)选举出一名议员。
  每位选民有一张选票选出代表自己所在选区的议员。得票率最高的候选人胜出,其得票数不需要超过半数。
  大党派(尤其是获胜的政党)在议会中的席位比例通常大於其在全国各地选票中的得票率。小党派获得的议席比例通常低於其选票的得票率。
  政党组阁政府通常不需要与其他政党达成联盟或协定。
  PV–优先选择选举制
  议会中共有120名议员。在120个选区中,每个选区(包括毛利选区)选出一名议员。
  选民可以按照自己的选择对候选人进行排序。被列为“首选人”(即在选票中排在第1位)且得票率超过半数者胜出。
  如果所有被列为“首选人”的候选人得票率都未超过半数,则“首选人”得票率最低者被淘汰,这些选票中排名第二者升为“首选人”。以此类推,直到某位“首选人”的得票率超过半数为止。
  大党派(尤其是获胜的政党)在议会中的席位比例通常大於其被列为首选的全国得票率。小党派很难赢取议会中的议席,但是小党派候选人的选票会依候选人的排列顺序而影响其他候选人的得票率。
  政党组阁政府通常不需要与其他政党达成联盟或协定。
  STV–可转移单票制
  议会中共有120名议员。每个选区可有不止一名议员,这也包括毛利选区。这120名议员可能分布在24到30个选区中,每个选区的议员人数达3至7人。
  每位选民都有一张可以转移的选票。选民可以按照自己的选择对所有候选人进行1、2、3等顺序排序,也可以按照自己拥护的政党预先公布的候选人排序进行投票。
  议员当选需赢得规定的最低票数。最低票数由每个选区的选民人数及需选出的议员人数决定。“首选人”达到最低票数即当选。如果选区仍有空缺议席,则会按如下两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当选的候选人超出最低票数的选票转移给这些选票中排在下一位的候选人。转移票数後达到最低票数的候选人即当选。
  第二步,如果选区仍有空缺议席,得票率最低的“首选人”被淘汰,被淘汰候选人的选票转移给该选票中排在其之後的候选人。
  重复上述两项步骤,直至议席名额用完。
  每个政党当选议员的人数大致为该政党在全国选区中“首选人”选票的比例。
  政党之间通常需要达成联盟或协定才能组阁政府
  SM–补偿议席制
  议会中共有120名议员。全国共有90个选区,其中包括毛利选区。每个选区选出一名议员,即称为选区议员。其他30个议席即称为补偿议席。补偿议员从政党的提名单中选出,补偿议员亦有可能称为列席议员。
  每位选民有两张选票。第一张选票用於选出选民希望代表自己所在选区的议员,即为选区票。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即当选。当选者的得票率不需要超过半数。
  第二张选票用於选出选民自己拥护的政党,即为政党票。30个补偿议席选票中,每个政党所获的得票数即为其政党票的得票数。
  例如,某政党的政党票为30%,无论其在多少个选区中获胜,该政党在议会中的列席议员人数为9人(即为30个补偿议席的30%)。这便是补偿议席制与混合比例代表制的区别。混合比例代表制中,政党的政党票得票率即是其在120个议席中的比例。补偿议席制中,主要政党通常拥有足够的议席独立组阁,但有时候也会需要与其他政党结成联盟或达成共识。
  民主制度最大的权力就体现在您手中的那张三年来一次的选票上,投票给哪个政党,哪个候选人固然重要,但是“出门投票”本身更为重要,因为这关系到您自己的利益、您孩子的利益以及整个华社的利益,所以,我们必须“发出声音”。
(责任编辑:新西兰 XinXi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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